我是支持失独的家庭再生个孩子的,但是这件事情是有前提的,不能仅仅看到一个愿望的,也不能够只看到别人的态度的。
我觉得至少需要看三个方面,第一年龄尽量不要超过六十岁,第二家庭需要有一定的经济支撑,第三父母双方需要意愿。
将这三条放置到一起,并非是为谁设置门槛,而仅仅是因为再次生育一个孩子所涉及到的是后半生的生活方面的安排,并不是临时想要的,也不是仅仅一句想要就能够把所有的问题都给盖过去的。
再生一个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支持的。
但很显然,你不符合第3条。
问题实际上并不在于他人如何看待,也不在乎别人觉得再次生一个是否更好,而是在于你自身是否有真正的愿望。
生育这个事情,一直是女性所承担的更多的事情。身体方面的负担,心理层面的压力,还有之后对孩子的照顾,都不会由于男性也点头平均分配。
因此在这件事情上,女性的愿望显然要比男人的意愿更加重要。
如果女人不愿意再次生育,仅仅是因为男人的想法,或者是家里、周边人的观点,将她推向必须生育的道路,这是不公平的。

不再生当然也可以。
孩子离开了,你会很痛苦,这很自然,不需要为了自己没有再生育,再给自己增加一层责备,
但要是决定不要再生,那就要慢慢地接受这一决定,而且要想办法让你继续生活下去,而不是将后半辈子耗费在反复的纠结之上。
这里所说的继续生活,并非要求你立刻忘记孩子,也并非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而是要承认这种痛苦的存在,并且给自己寻找一些可以支撑日常的事情,将注意力逐渐转移到其他地方。
这并非是让你轻易放弃,而是不能让一个抉择成为以后每一天被惩罚的借口。
关于婚姻,双方是否再生问题一直无法达成共识,离婚,承受舆论压力,都需要以阳光的心态处理。
他人可以提意见,但不用替你负担身体,情绪,生活后果。
真正应该面对的是,你自己愿意不愿意,还有你是否能够接受这一选择所带来的后果。
因此,再生还不再生,并不能仅仅看男性是否想要,也不能单单看别人是否劝说,最重要的还是看女人有没有真正的愿意。
要是不愿意的话,不生活也可以过下去。只是需要去接受,而并不是一直在纠结,更不要等到以后再反复地后悔这个事情。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