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支持她再生,并不是说失去孩子后就不应该再做出新的选择了,而是丈夫态度已经说明这件事情不能只关注她想不想再生。
她失去孩子后,悲伤也不会少于丈夫,她同样面对痛苦,担忧,以及以后的生活,但丈夫并没有认真考虑她的感觉,也没有回应她的担心。
这并非是一句再要个孩子就可以轻易带过去的,更不是将一个新生命,当作填补伤口之法。
她是一位高龄产妇。在生育的过程当中,她所面临的风险,是需要她自己去承担的。这一点可不能够被一句我也是想要孩子给遮挡住。
丈夫呢?他是否真正给予她依靠,是否在她害怕与犹豫时给予过抚慰,是不是将她的身体情绪与顾虑当作需要认真去面对的问题?
要是这些都不存在,甚至他并非是商量的,而是以离婚威胁她的话,那么问题就不仅仅是是否生育了孩子,还是她是否能够在这一段婚姻中得到基本的尊敬和支持了。
一个人能够想要孩子也能够不想再去承担一次的生育风险,两种想法是需要被听到的,不能因丈夫想要生孩子,她必须要交出自己身体与人生。
更不要因为她经历了失去,就认为她应该再生个孩子证明自己愿意继续活下去。
她当然可以考虑,也可以拒绝被催,更可以在没有依托的情况下表示不。

因此,生不生他管不了。
这话听上去硬邦邦的,但是放在这种情况下,并非是在赌气。而是在告诉她,生育并不是丈夫用来施压的手段,也不是在婚姻当中谁的声音大谁能决定的问题。
倘若一个男人无法承担陪伴,沟通与安慰,仅仅在她最为脆弱的时刻以离婚作为威胁,那他要求其承担生育危险的立场本身就缺乏说服力
想离婚就离婚,至少不要因为害怕结婚,而被迫接受自己没有做好准备的。
有人说,夫妻间总是要商量的,当然是商量,不过商量前提双方是平等的,并不是一方要求另一方就只能承受后果。
她真正要想明白的,并非是如何哄住丈夫,也并非如何用孩子来挽回婚姻。而是要是没有丈夫支持的话,她是不是愿意一个人面对后面所发生的事情。
因为和这样的男人继续往下走,她很有可能还是需要一个人去面对自己身体方面的风险,一人去消化自己的恐惧情绪,一个去处理失去以后的情绪情况,甚至于一个个去承担婚姻发生变化所带来的结果。
既然现实已经摆在眼前,那么就不能只关注“再次生一个”本身。
生育是需要意愿的,也需要担当的,更需要两个人真实地支持。
没有可以依靠的地方,却要她付出所有的代价,再通过离婚来逼迫她点头。这样的一种选择,我是不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