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必要结婚,更不可以结婚。
这件事情上最先需要明确的,并非是谁更加有资格悲伤,而是这一家庭失去孩子之后父亲和丈夫都在承受着同样的打击。
有些人仅仅看到父亲痛苦,却似乎忘记了,妻子也是孩子的妈妈,她所承受的痛苦并不会因她没有说出来,而比谁少一点。
丧子的痛苦,并非一个人所独有的感觉,也并非离开家庭,离开妻子,就能自但是然地消失的。
因此,根本不必离婚,也不能在此时抛下同样痛苦的妻子。
有人说,夫妻在经历了这样的事后,生活被完全打乱了,关系也许会变得沉重起来,继续在一起生活不一定容易。
这句话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理解困难并不意味着就应当离婚,也不代表可以将离婚说成是理所当然地选择。
两个人在痛苦中,正好说明他们面临的是同样的事情,而不是其中一方安然,另一方自己承担。
倘若一个作为父亲的人,因为自己的难受,将妻子留下,独自面对的话,那么他放下的不仅仅是婚姻,而是一个同样的失去孩子,同样需要面对。
这难免有些残忍。
至于后来还要不要儿童,也不是一条路可走。
现在科学技术是可以解决的,再不行领养一个就行了。
这句话所表达出来的意思是很直接的,孩子离去后,人生不只是剩下一个结果,家庭也不只能够在痛苦中原地停下来。
当然,对于生育问题的具体如何评估,还是需要去正规的医院当面进行咨询的,领养也是有着自身的程序以及现实的要求的,不能够把它说成是一句轻而易举的话。
但这些至少说明了,夫妻之间不必因一次巨大失去,而立刻将剩余的人生也同时放弃。
尤其是不要把妻子当作这场悲剧旁观者。她并非别人,她与你同样失去孩子,也与你一样要时间来承受。
当一个家庭遭遇这样的事情时,最不应该发生的,应当是彼此的再一次放弃。
我知道站在旁边讲“别离婚“很容易,而真正处于痛苦中的人,不一定有那么多的力气去听取劝告。
但是如果仅仅问一句你为何不离婚,那么答案其实是很简单的,因为完全没有必要离婚的,更不可以离婚。
这并非是要求谁马上振作起来,也并非要求他们假装已经释怀,而是最好不要在妻子也同样痛苦的时候,给她一回被抛弃的痛苦。
孩子走了,活着人更应该相互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