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已经不在,这件事情对于你和妻子而言,都是非常痛苦的一种打击。
这种痛苦不会因为是夫妻,而只是一个人,也不会由于你认为自己支撑不住,而变成妻子的事情。
你失去了孩子,而她失去的同样是孩子。你们面对着同样一件不能轻易带过的痛苦。
因此,面对这种情况,更不能仅仅只看自己是否难受,还得看妻子正承受着什么。
有人会认为,既然是两个人都很痛苦,那么离婚是否就可以换来一种生活?
但离婚并非解决痛苦,它更像在原有的痛苦之上,再加一层新的离开。
对你而言,或许是离开了一段令人难过的关系,而对妻子而言,却可能是在孩子不在之后,连原来的亲人也得离开。
孩子不在,妻子又得面对丈夫的离开,这并不是痛苦减少了一点,而是痛加痛。
你愿意吗。
妻子同样是你亲人,不仅仅是和你在一起的人。
她与你同样失去孩子,也与你一样要面对这事留下的空缺。
如果在这个时候采用离婚的办法来处理痛苦的话,其实并不会改变孩子已经不在了的事实,只不过是让妻子再去承受一回关系的破裂。
这件事情需要想明白,不能只是想着自己要怎么样才能走出痛苦。
离婚并不是一种可以随便拿来解决的方式。

尤其是孩子不在,更不要以离婚为唯一出口。
你们本来就一起面对这件事情,如果再把婚姻分开,妻子所承担的只会是更多的。
你想要换一种生活方式,这种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换种方式并不意味着就必须离婚。
其实可以考虑一种方法,就是领养小孩。
这并非是说领养孩子可以代替已经不在了的孩子,更不是说拥有了新的儿童,以往的痛苦自但是然地消失了。
只是说除了离婚,你们还有其他选择。
你们能够一起领养孩子,使家里重新拥有一个儿童,也让两人不必因痛苦而分开。
你们不是有孩子吗。
这是一个可以选择的方向,并非是一句轻而易举的安抚。
是否要领养,必须你们两个一起面对和做出决定,不可以把它当作强迫谁去生活的借口。
不过至少,在考虑离婚之前可以先看一看这条路
其实孩子不在,夫妻的痛苦也是真实的。
你难过,妻子难受,这个时候更应想到的是彼此都是一个亲人。
不要采取离婚的方式来解决这一份痛苦,离婚不一定能够让痛苦不见,反而会使妻子再次丧失一个重要人。
你们愿意的话,可以选择领养作为一种选择陪伴彼此继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