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生病了,丈夫再次离开了妻子,转而与别人再婚了,这时候妻子怎么办?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要求丈夫多分出一些财产来给她,然后再多补偿一些。
但问题在于,丈夫能否做到先不谈,即使真的做到,她这时此刻缺少的,真的只是物质的安慰?
钱当然可以解决一些生活方面的问题,却不一定能填补一个人连续失去至亲后留下的那个空洞。
她没有孩子,也没有丈夫,更没有未来再拥有孩儿的可能性。
原本拥有家庭、拥有依靠的一个人,突然之间变得没有了依靠,能够抓住的已经很少。
所以我一直觉得,这个时候再谈论财产多少的话,多少有些答非所问的感觉。
她所需要的或许并不是一笔钱,而是曾经和她共同经历过这一切的那个人,依然愿意陪伴在她的身边。
要是两个人都可以接受的话,血缘问题其实不用看得太重。
你们是可以领养的,你们可以和孩子重新建立亲密的关系,新的相处中慢慢安置自己的。
这并不是要抹去已经发生了的伤痛,更不是让谁去忘记那个离开了的孩子,只是让以后的日子不至于只有失去。
因为传宗接代,血缘关系,不应该继续是衡量家庭唯一的标准。

真正关键的是,你与最初的那一个人,在经历了这么糟糕的事情后,还愿意坚定的选择对方?
若丈夫未离开,继续陪伴妻子,他不一定能够替她承担所有的痛苦,但至少他不会让她失去孩子后,独自承担婚姻崩塌。
不离不弃本身就是很重的支撑。
它并不意味着丈夫就必须牺牲掉自己,也并不代表妻子可以让对方永远处于痛苦之中,只是说在这样的时候,离开不能轻易地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由于一旦离去,留下的可不仅仅是一个人孤独,还可能会成为对方以后很多年都绕不开的残忍的回忆。
不妨交换位置。
如果发生相反的事情,妻子丧失了孩子,丈夫痛苦,她还会选择留下陪他?
如果您相信答案肯定的话,那么您丈夫考虑离婚的时候,就应该慎重一些。
人不可以只在顺利时谈恋爱,也不能将共同经历的苦难当作关系结束的借口。
当然,归根结底,我也绝不可能把我的想法强行装在别人的脑子里。
我没有遇到过他们这样的情况,站在那里说话腰杆不疼,这种嫌疑我是甩不掉的。
要是有人不能接受这种说法的话,那就当我放了屁。
只是我依然认为,孩子病死后,妻子缺少的往往并不是财产而是丈夫愿意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