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丢失了我的孩子,他没生病,就这样离开我。
他刚刚坐稳了一点,他才刚刚学会了哈哈大笑。他白白胖胖,是个聪明而漂亮的孩子。
他并非因为生病而离去,而是由于奶奶的忽略而窒息死去。
这句话一说,疼痛如同重新落下一次,但事情已发生了,语言无法改变它。
折磨她的或许不只是失去孩子自己,还有反复盘旋着的话:我头一回离开他20四个小时,他离开了。
于是离开不再仅仅是一次平常的离开,被她与孩子的死死紧紧联系在一起。
她会不由自主地想,是孩子想要妈妈了,还是想要找妈妈。
这样的想法听起来是没有道理的,但是人在巨大打击面前,往往是不会先说道理,而是拼命地去寻找一个可以解释一切原因的。
她指向了那个原因。
他恨自己,认为连自己的孩子都保护不住。
她还继续追问自己如果每天2十四个小时都将宝宝带在自己的身边,那么如果一直跟他在一起的话,是否就不会发生事故。
这并非是一句简简单单的后悔之语,而是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卸到自己身上去,仿佛只要自己在当时还没有离开的话,悲剧便不会再发生。
但这里有一个残酷的现象。

一个妈妈离开孩子20四个小时,不代表她抛弃了孩子,而是她因此丧失保护孩子资格。
她不可能真正地将自己变成永远不会离开孩子,更不可以用这个无法实现的标准,反过来审视自己。
人往往是在事情过去之后,才明白哪一个时刻会成为不可挽回的界限,事先没有人能够看到那条界限。
孩子离开与奶奶疏忽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因果关系,但这并不应该被改写为母亲的错误。
责任不可以因为她是妈妈,就自动地全部落在她身上了。
她没有不爱孩子离开,也没有因为想要孩子遇到危险而没有在身边陪伴。
将这些事实加以混淆,说是我的错,其实是在承担责任,而实际上是用自责来惩罚一个失去孩子。
她说,老天爷把她的挚爱夺走了,不知道如何办。
在这句话里面没有真实的答案,仅仅只是一个母亲在面对空缺的时候的无助之情。
她曾抱着一个大笑,会坐稳,白白胖胖,现在这些具体记忆仍在,孩子已不在。
所以她无需被催迫想开,也无需听别人说,再生一个便好了。
她要承认的并非是自己的罪恶,而是她正在经历着不能用几句话来抚平失去的痛苦。
想念是可以存在的,自责也是会不断出现的,但自责并不代表事实。
她喜欢孩子,这个不应该因为她离开过20多个小时,而重新定义她。
有的事情确实是无法挽回的,但是不能因为挽回不了,把所有不可控制的东西都算在一个母亲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