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她要生就生,本身就是自由,不应该成为别人指点点的理由,替她决定。
很多人在一听到自己四十八岁要生孩子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害怕怀不上,但是这种害怕并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的。因为按照自己的生理年龄而言,四十8岁确实是老了一些。
但是问题也不可以仅仅停留在年龄方面,生孩子并不是仅仅看一个数目就能够替别人做出结论的。
有的人会觉得年龄太晚,有些人则觉得风险过大,但是这些判断都是旁观者所做出的判断,并非她自己的决定。
要是她自己想要生孩子,那么年纪上的顾虑就不应该自动成为别人阻拦她的理由了。
生孩子,是人生中一个重大的决定,就像选择如何生活,最后都应该由自己来负责,也应该自己去决定。
40岁,按生理年纪来说确实是老了一些,这是实实在在的事情,担心不到也是现实中存在的一种顾虑。
但在另一方面,此时的人心智已经成熟了,经济也稳定了,也可以有选择生小孩的想法了。
将这些条件结合起来看待,就不能仅仅用“年龄大“这三个字,去否定她的所有意愿。
一个人到了某一个阶段,不一定只能接受他人安排好了的答案,也没有必要为了别人的议论而放弃自身真正想要做的事情。
别人是可以表达自己的看法的,但是表达看法与替别人做出决定,是不同的。
我们总喜欢站在我们的经验中,去评价别人是否该结婚、是否应当生孩子,仿佛自己看到的那一点点,就足够概括对方人生。
但是人生大事并不是一道一个答案的问题,别人认为不合适,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也一定要这样认为。
想要生就生,顺从自己的心意,做一个后悔不已的决定,是这件事情真正应当被尊重的一部分。
当然选择本身就是接受选择所产生的结果,并不是要求每个人都认可自己。
但既然是她的生活,就应当由她自己去权衡,也应该由她来做出判断,并不是由别人的议论来替她盖章的。
其实四十八岁的时候生孩子并不是不可取的,年龄带给的现实担忧是可以被看到的,个人要生育自由也是需要被看见的。
我们不能理解她的抉择,但没有必要指点她,也没有资格以自身的标准,为她决定一生的大事。
想活就活,并不是鼓励每一个人都做出同一个决定,而是认可每个人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人生。
只要这一决定来自于她自身,而不是来自别人的催促和否定,就该被认真地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