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表面上看似是在询问一个人是否能够生育,但是实际上,婚姻中是否有将最为关键的事实告知对方。
不能生孩子本身不一定是谁的错误,但用这件事情欺骗伴侣的话,性质完全改变了。
身边的绝大多数例子是男人不能生孩子,夫妻两个人丁克一生,女人不可生育,男人基本在外面寻找。
这句话虽然听起来很刺耳,并不一定能够概括所有的夫妻,但是至少说明一种现实的差异:有的男人可以接受没有儿子,却不能接受不可能生育可能婚姻。
因此,问题不仅仅是“能否能”,还有“对方知道不知道",以及"知道以后是否愿意一起担当”。
倘若一个人明知道自己不能生育,但是在结婚的时候却故意隐瞒着,等到对方将感情,时间以及生活都交纳进去之后,再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来进行补救,那就不再是普普通通的遗憾。
对于被隐瞒着的那个人而言,她所失去的不仅仅是一个小孩子,还包括原本能够重新选择自己人生的机遇。
我的老公有一个朋友,骗自己老婆在外代孕,实际上就是和一个女的住在一起生下来的。
这种方式表面上看是想要保护家庭,但是实际上却将欺骗,背叛和另外一段关系结合在一起。
他并没有将真实的情况交由妻子来进行判断,他是替妻子去决定她应当接受什么样的结果,这其中没有什么尊重。

之后一直不断,他的老婆养到孩子上小学得了癌症死去,那个女的就搬过来和他一块儿终于成了完整的三个家庭。
这一段经历最为让人难过的地方,并非是最终组成了那么几个人的一个家庭。而是妻子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可能并没有真正去了解自己的婚姻的真实情况。
我怀疑他的老婆知道他的外面事情气成癌症……
这只是怀疑,我不能将疾病简单地归结于情绪,也不能用一个人离去来证明某个说法。
但即使不谈论疾病是如何产生的,隐瞒,外遇和将另一名女人带进共同的生活,也足以说明,这段婚姻是对她不公平的。
有人说不能生的人也可以结婚,当然。
可是,结婚的权力,与隐瞒重要的事实,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一个人能选丁克,也能选接受无孩子婚姻,但是这个选择是在知情后做出的。
对方不能接受,分开;如果是对方愿意在一起生活的话,也是双方了解情况之后决定的。
不要让对方不知情的时候耗费很多年,再欺骗制造出一个所谓的完整家庭,早点放过他吧。
记得以人道主义来给对方一些经济方面的补偿,最起码不要让对方承受选择之外所付出的代价。
也算是个男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