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自由,不复杂,但总有人想把它说成是一种需要批准的抉择。
一个人要是想要离婚的话,首先面临的往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而是身边人的议论,评价以及劝阻。
有人会跟你说,既然结婚了,就要忍下去,做过承诺的,就不能随意改变。
可是这些话说的再重,也无法替你决定是否要继续一个婚姻。
不要被一些人的言语所束缚,别人说的振振有词不代表你必须按照他们的规则生活。
任何让你感觉不舒服的话,都是在训练你。
这里不是说让谁冲动去做,而是说离婚不应该先拿来接受别人的判决。
有人说,女人想离婚就得允许离婚,不需要理由。
此句话的关键之处,并非女人必须要离婚。而是女人在想离婚的时候,不必先去证明自己遭受了多大的委屈,也无需把每一个理由都说出来,等着别人来判断自己够不够有资格。

男人也可以。
相同的标准放到男人身上也没有不合理之处。
只要你想离婚就离婚,无需任何理由无需解释无需愧疚。
有不少人一听到不用理由,就认为这代表着轻率,实际上这里所说的选择权,并不是要求每一个人都草率地结束婚姻的。
你可以考虑也可以反反复复地权衡,但是考虑之后做出的决定,是应该由你来承担,也是由你自己做出。
无需愧疚,也无需给予经济补偿,夫妻共同的财产平分就可以了。
该处理财产处理好,该分开关系分开不需要因离婚本身而额外背上道德债务
如果他人坚持将离婚说成是亏欠,是背叛,并且要求你为了你的选择而不断地解释,那只不过是把他们的想法压到你的身上罢了。
你能听到这些声音但是没有必要用这些音乐来替你做决定。
离婚并不是为了向某一个群体说明,也不是用来满足旁人对于婚姻的幻想。
女人若想离婚,同样,她不需先得到谁的允许,也不需因为别人的不接受,而否定自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