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有一个同学,她家的大儿子十岁左右淹水了。
当时在农村生了男孩,往往做了结扎或上环,到底是哪一种我也不记得了。
孩子忽然消失了,原本定好的家庭计划,也被打乱了。
那位阿姨花费了三四年的时间,才重新生下孩子。
那是在九十年代的中期,她通过试管怀上现在的儿子,而她也已经四十岁。
这件事情听上去离我们有些远,但是我一直记着,因为之后那个孩子真的长大了。
那个女孩在二十五6岁的时候结婚了,读了许多书籍,工作也不错,阿姨将她培养得非常好。
我记得在她三四岁的时候,那位阿姨来到我家玩耍,还跟我妈说了一句话。
”她说:“要是不想办法去生她,那么自己也就没有生命了,所以希望断了之后要给自己继续。
这句话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生一个就可以忘记”,也不可以要求所有丧失孩子的人们都这样做。
孩子的地位,没有人能代替,后来生下的孩子也并非是用来填充谁的空缺的。
但是人确实有着自己的承担方式,有些人需要很长时间才能重新去安排生活。有的人会认为家里还应当有一个儿子。

这两个反应都不应该被别人轻易地评判。
我更关心的是,那位阿姨当时是怎么想再生的。
她所失去的不仅仅是一个小孩,还有她原本对于家庭所理解以及安排的,生活仿佛突然间断了一般。
她想要“继续上”,不一定是把后面的孩子当作替代品,而是想要让自己能够继续承担起母亲的角色,让生活重新有了一个可以向前走的路。
这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人,但是对于她来说,或许就是她能够支撑下去的方法。
因此我的判断始终比较清晰,身体可以、条件可以,失去了孩子之后支持再次生育一个。
此处的支持,并非催促,也并非劝说人必须生育,更不是将生育当作唯一的出口。
身体是否能够承受,对于年龄以及以往的情况如何进行评估,最好是去正规的医院当面进行咨询。
至于经济条件,照顾能力,还有夫妻两人能不能共同承担,都需要自己去考虑。
这些条件不具备,别人就没有资格拿一句再生个就好了来推人。
但是如果本人真的想要的话,身体条件也可以,那么就不用因为外界眼光,将这条道路提前堵住。
当一个家庭遭遇失去之后,能否重新拥有一个孩子是他们决定的。
别人可以做的,并不是为他们做出决定,而是少些指责,多些理解。
那位阿姨的遭遇让我感觉到,带着对于孩子的想念继续过日子,和重新有了一个孩子并不一定会相互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