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岁的年纪不大,我的儿子同学同样也有妈妈40岁才要第一个孩子。
小孩后来上小学,也聪明可爱。
所以,仅从年龄上来看,4十岁不能直接意味着不该生,也不能代替一个人将这件事情提前判处死刑。
但是这里存在一个容易混在一块儿的问题,能生,与想不想生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
别人在四十岁的时候生下了第一个孩子,孩子也是健康可爱的,这只能表明有的人在这个时候已经完成生育,而并不代表每一个都应该按照去做。
年龄并非唯一的判定标准,自身的意愿也并不能被顺便放在最后。
如果你与老公都要孩子,当遇到困难时,至少你俩是在朝着同一方向前进。
过程或许并不轻松,可是两人愿意一同面对,许多事情才具备继续商量,一同克服的根基。
这并非说有共同的意愿就必然没有困难。而是说困难与不愿意,完全不同。
但是如果你不想生,那么整个过程很可能就变成了痛苦。
检查,备孕,怀孕,以及以后要面临的事情,不应该建立在个人的极大抗拒上。
一个人口中答应了,但是心里却始终觉得自己被推着走了,这样的勉强并不会因领了证,听了劝,而自但是然地变成了心甘情愿的。
所以,所有的一切还是以你的意愿为准。
你自己认为可以,那就可以。
不是别人四十岁生的,也不是身边人认为年龄还可以,更不是丈夫说不出生就离婚的,你必须马上用生孩子证明什么才行。
关于老公不生与离婚的问题,我认为,如果两人在原则上一直不能达成共识,离婚也可以理解。
是否生孩子,原本就是婚姻当中很重要的一个分歧,并不是谁更具道理,就可以说服另一个人。
一方想要,另一方不愿意,如果双方都不想改变的话,婚姻或许真的会走到一个需要重新进行选择的地步。
但是理解离婚并不代表赞成你为避免离婚才勉强生孩子。
怕离婚所以答应了生;担心关系结束了,所以压下了自己的愿望,这个决策的出发点并不是要孩子。
这样做对你和你的孩子都不会有好处,而且也不会对婚姻产生好处。
婚姻虽然表面上可以暂时保住,但是那个被迫作出的决定往往还会在以后的相处中。
说到底这件事情没有人能帮你做出决定。
你可以好好想想自己究竟想不想生孩子,也要区分清楚这是自己想要的,还是被婚姻、年龄以及他人的眼光所逼迫出来的。
想好了,做好了决定,以后就不要后悔。并不是说决定一定是完美的,而是你看清了自己之后所做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