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了一对在东北农村失独的老夫妇。女儿得了白血病死后,我就接手照顾他们,陪伴他们走过这么多年了,也因此明白他们的生活是多么的艰难。
对于农村老人而言,失独的补助确实是太少,两个人的一年好像就只有一万元左右。但是他们都是有基础病的,去一次医院,帐单就会哗哗地堆起来了,这点钱是必须掰开来的,哪一笔也不敢放过。
前些年他们结束打工生活,回家修了一遍房子,一辈子积蓄也就消失了,而绝大部分本来就是为孩子看病而用的。
幸好家里还有个小院,他们可以自己种菜,至少也不至于吃饭都是问题。
他们已经六十多岁了,可是等到七八十岁的时候,又该如何是好呢,老实说,我也很茫然。
因此,我一直在想,吉林省是否在政策方面有规定失独老人死后的安葬方面由政府来承担。
他们曾经响应了独生子女的政策,是一个认真地过日子的平凡人,可是后来却遭遇到了这样的厄运,这并非是他们做了什么事情。
他们应该在被命运所捉弄之后得到更多的实际善待,而非仅仅拿到一份不分性质的补助,便被默认可以将日子过得下去。
我更愿意相关的补助不一刀切,可以根据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以及实际困难来区别对待他们,让他们能够看得起病,能够吃得起饭。生活不需要多么体面,最起码不用过得很凄惨。
除了钱的问题,心理的救助也是不能缺少的。
我照顾这位阿姨的时候,最开始的两年基本上是半疯魔,一阵哭一阵笑,之后还相信了村里假宗教,天天祈祷,驱魔。
我不愿意看到她陷入泥沼之中,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那些事情至少使她暂时拥有了一种寄托,不过她每天仅仅坐在那儿哭泣。
如果可以有专业的人员和他们继续交流,而且提供有一定时间的免费的心理治疗的话,也许,他们会好很多。
失去了孩子以后,老人所面对的不仅仅是一件事,而是以后的生活,疾病,养老以及漫长的独处。
只给钱解决不了一切问题;只是心理的安慰,也无法支撑起真实的日子。
补助与心理救助应当更具体,不能将处境完全相同的人放在同一个标杆里。
他们晚年的确需要被看到,也需要更具针对性地关注。
而我们普通之人能够做到的,也许便是珍惜自身的生命,日常多进行运动,将健康放在首要位置,不要等到失去了之后才知道它是多么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