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组数字,实际上需要看清楚的并非某一个数字。它们之间是如何一步步连接起来的。
每月590换算成每年7080按照20年计算总数大约14万。
如果按照超生罚款3.5万来计算的话,14万就相当于要交纳4个人罚款。
这一步计算的是一个家庭在较长时间内的金额变动,首先将月数,年数以及罚款标准置于同一张账目之上,后续的推算才具备基础。
再从整体来看,失独的家庭大约有1000万左右。
如果按照每个家庭都有父母的两个人来计算的话,那么就是2000万个人。
按照前面金额关系,要凑够这笔钱,需要8000万人全额缴纳超生罚款。
这并非是说每一个失独的家庭都有四个缴款人。而是将单个家庭金额计算成总账之后,得到数量关系的。
数字看上去有点绕,实际上逻辑不是很复杂。
1000万的失独家庭按照父母两人来计算2000万人,然后按照每一个家庭所对应14万,再加上3.5万的罚款的标准来进行计算,最后得到的是8000万人的数目。
总金额约28000亿。

这个数,放在那里已不是一笔轻描淡写的钱。
更值得思考的是,前述计算其实是在一个很好的前提下,即相关的超生罚款均可以足额收取。
但事实并非如此。
最初的罚款没有全部缴纳,很多超出生的家庭没有交纳,或者仅缴纳了部分。
所以28000亿是按全额缴纳所推出的总金额而不是现实中已收到的。
两个概念可不能混淆在一起,要不然就很容易把理论上的帐,误读为已经落袋了的收入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这一组数字的关键并不仅仅在于金额的大小,而是它将几层关系联系到一起。失独家庭数量父母人数单个家庭以20年计算14万,罚款标准3.5万人的足额缴纳。
减少其中的任何环节,最终的结果都将发生变化。
但是只要按照这个口径来计算,那么结论就是非常明确的:1000万的失独家庭所对应父母的人数为2000万人。按照前面的标准来进行计算的话,需要有8000万人去缴纳超生的罚款全额。总的金额大概是28000亿。
而现实中收上来多少,并不能直接用这个总账来代替,由于很多人没有缴纳,或者是没有足额的缴纳。
说到底这是一笔统一口径的账,可以说明其规模,但不能将推算结果作为实际到账的数字。
账是可以这样计算的,事实也是要分开来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