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两胞胎弟弟19周岁的时候车祸去世了,那一场事故让全家非常悲痛。
人离开了,留下的人不会因悲痛太大,而从日常的生活中消失。
饭依然要吃,路依旧要走,家中的事也不会因少一个人而自动停下。
这并非是说悲痛是不重要的,也并不意味着活着的人就应该马上恢复正常的状态。
只是生活还要继续过下去,还要重新振作起来。这句话听起来很简单,但是真正做到的,却是家中每个人都需要慢慢去面对的事情。
幸好爸妈生下了二胎三个孩子,家中还有姐姐还有我。
弟弟走后,痛苦并没有因此而减轻,但是活着的人们还是有牵挂的,也依然需要彼此照顾。
有时候所谓继续的生活,并非是将离开的人给忘记,而是携带着那一份缺口,继续把还未过完的日常继续生活下去。
我有一个大学同学。他是一个独生子,同时也是我室友。
那时候,他因为抑郁症,在父亲以及大学老师的面前自杀了。
这件事情对于了解他的人而言,同样是非常大的打击,
他是一个独生子,他父母失去了的,不仅仅是个孩子,而且也是他们本来熟悉的家里生活。
后来,我听说,他的父母养了一个女孩。

这件事情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忘记了他,也不能说是有了另外一个孩子的悲痛,悲痛会自但是然地消失。
一个儿童的位置,并不是另外一个孩子可以代替的。
领养一个小女孩,并不意味着过去的亲密关系被抹去,更不意义上父母不再想念已经离去的孩子了。
这只能说明活着的人还是要面对的,而生活也有时候会带来新的责任到他们的面前。
同样道理放回家,爸妈和姐姐还有我,并不意味着弟弟的离去没有带来影响。
家里人接着吃饭,工作,说话,也并不代表悲痛结束。
很多人在面对丧亲人的时候,容易着急地劝他们要想开一些,好像只要恢复了笑容,即使走出了阴暗。
但真正的走下去,往往不会那么整齐、也不会有一个清晰的终结。
它也许只是某天,家里人依旧很难过,但还是做完了该做的事。
也有可能是在回忆起那个人时,情绪还是会沉下去的,但是没有因此而放弃眼前生活。
因此,亲人死后,活着人既可悲痛,也要生活。
两件事情并不矛盾,前者证实那段关系是真实存在的,后者是留下来人必须承担的。
我并不认为谁有资格去规定别人该用多长时间恢复,也没有认为领养一个小孩就可以抹平失去了独生子的痛苦。
可以做的,或许只是承认丢失确实发生,承认痛苦还会存在,同时使日子一点一点继续。
人并非是因为记住了离开的那个人,而重新生活了,而是由于还是记得的,所以更应该把自己的日子过得更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