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丧父母,当然都是很痛苦的,但是在我看来它们还是不能和丧子的痛苦相比。
人们或许能够想到父母总有一天会离去,或许也会想到自己在晚年有可能独自过日子,意外丧去或者丧去父母,只不过是把原本认为很遥远的事情,提前给推到了现在。
可是孩子不同。
有孩子后,我才知道父母对于我的爱是多么的深厚,也一直对于年轻时候的不懂事感到愧疚,曾经伤害过他们的内心。
可惜的是,我没有办法给父母比给孩子更多爱。
父母或者配偶已经不在了,作为孩子,我将逼迫自己活下来。
要是孩子不在,我不敢确保自己还能撑得住。
所以我可以想象一下那个问题的状态,颓废了好长一段时间,好在最终还是理智地压过悲痛,并没有选择把生命结束。
可是人虽然还活着,生活也许只是一个劲儿地往前挪动,想要像睡美人那样沉睡上百年,想着用酒精来暂时麻醉自己,连多说几句话来表明处境的劲头都没有了。
我不知该如何安慰这样一个人。
要是换成是我的话,我也不一定能走出去。
在网络之上有人劝说一位失去了女儿的妈妈放过别人,也放过了自己,称她是在蹭蹭热度,吃人血的馒头。
说这样的话的人,不一定真正理解了一个母亲在失去孩子后,为何一直追问,一直维权的。
我并不赞成将别人的痛苦简单归结为表演,但是我希望她在完成维权后,能够慢慢找到一个新的生活方向,继续照顾好自己。
至于那一起保姆纵火的案件,失去了妻子以及三个孩子,面对着一家五口的火灾被夺走,妻子临终前的那种挣扎,我想象都是难受的。
可是他用了2三年时间来调整自己的状态,之后开始做起了公益。
逝去的妻子和孩子应该是值得他铭记的,但他也依然有继续活下去,重新获取幸福的权力。
那个时候我非常钦佩他。
只不过,后来对他的评价有所改变,我也回到了自己以前的好评。
消费了亡妻亡子,经营了深情的人设,我反感。
这两个事情其实放到一起,反倒说明了一个事实:丧失亲人之后继续生存下去,并不代表遗忘,也并不意味着不够深厚。
把房子卖掉,换个地方,给自己定个期限,例如三年,也许是一个办法。
但这并不是一个标准的答案,也不是别人用几句话就可以替你做到的过程的。
有些人需要很长的时间,有的人却始终无法走出完整的痛苦。
别人可以做的,并不是催促他放弃,也不是用所谓的深情来替他规定应该如何生活,而是认可这份痛是存在的,然后陪伴他度过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