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很多夫妻以前很恩爱,到了老婆死了,丈夫再娶比什么也快。
这话听起来很刺耳,但它正是争论中最易被忽略的一环。
因为生前一直强调的感情,是陪伴,是相爱,所以妻子死后,丈夫另寻幸福,似乎也不奇怪。
一人离开,一个人生活,甚至重组家庭,这难道不是大多数人都认可的选择吗?
为什么当女人不愿意去遗腹子的时候,突然就有一些人开始嘲笑和讽刺?
问题不在孩子是否重要,而是有些人将同样的事情,分别套于男人与女人之上。
男人死了以后再娶,常被说是重来一次,是人总是向前走,是活着人的生活还是自己的。
但是女人不愿意为已经死去的丈夫生下一个儿子,被说成是薄情、被说是不愿成全、甚至要被问,为什么生前这么恩爱,却不愿做这个。
这很奇怪。
难道一直都有人说,生孩子不重要吗?
因为孩子并不是评判爱情唯一的标准,因为生孩子也不应该是检验女人感情的手段,所以她不愿生下孩子,就不应当被证明她没有爱。

生前的恩爱,本身就是生前关系,是否愿意生孩子是另外一个选项。
将这两个事情捆绑起来,似乎只要曾爱过,就需要在他死之后继续承担一定的义务,这才是将感情当作契约来对待。
何况,女性并非一个等候别人的人。
她能够在丈夫生命中深深地爱着对方,也能在对方死去之后,不愿意以自己身体去做一件并不是自己想做的事情。
这两个态度结合起来,并不冲突。
有的人愿意活着,是他的选择,有些人不愿活着也是她选择的。
前一个选择不应该高尚,后一个也不应当自卑。
如果说男人丧偶之后再娶被理解为人要过日子,那么女人拒绝生孩子,也应该被认为是她对人生的选择。
不能光说生前的恩爱就足够了,还要求女人在失去了伴侣后,用生育来证明这种恩爱并没有消逝。
已经答应了你的生前恩情,求仁求仁,还有不满足?
一个离开,一个人寻找幸福,就这样过下去,难道不需要再加上一个生育的义务才算是圆满吗?
我看,没有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