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夫子“为仁”的思想,落实到普通人们的生活当中,并非是一句悬挂在墙壁上的古老话语,而是让一个人在道德层面上去约束自身。
约束自己就是不做违背内心,违背道义。
这里的关键之处,并非是别人是否有办法去管你,也并不是事情到最后是否会被追究到,而是人们在做出选择之前是否能够先问问自身,这件事情是否应该去做。
小学的时候学“道德和法治”,那为什么要将道德放在前面呢?
我理解的意思不难猜到。
法治让你可以做什么事情,可以不可以,边界在什么地方,后果在哪里。
道德就是在法律的边界外面,再让人多问自己一句,不要因为法律并没有阻挡,把所有的选择都当作是理所当然的。
现代的中国是法治的国家。离婚再婚属于个人选择的自由。没有谁能够逼迫一个人接着一段婚姻走下去,也没有人能够让一个接着走另一段的婚姻。
这种自由当然是应该得到承认的,婚姻到了尽头,要离婚,这是个人的自由。
离婚后再婚,也是个人权利。
但个人的选择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避免道德的自律。
法律不能代替你过生活,也不能帮你判断自己内心是否平和,更不会将所有应该由自己来承担的道德判断,一个一个地写进条文中。
因此,问题并不在于别人是否有资格为你做出决定,而在于你自己是否能够认真地面对这一决定。
你可以离婚,你也可以再婚,自由。
但是在做出选择前,还是要想清楚,自己是否违背了自己的内心,是否伤害了原本应该尊重的别人,或者将自由理解为只顾自己,不必考虑道义。
这并非是要为离婚再婚提供法律层面上的强制限制,也不是让别人代替当事人在道德的高度上指手划脚。
相反的,法律不能管的部分,更需要一人自己坚守。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最后一句话没有人管你,前面的道德话是否都能不说。
但是,是的,那么,真的,并不是因为没有人管,就将道德当作多余的话语。
也不要把离婚再婚作为个人选择的自由理解成是一句万能的挡箭牌,好像只要是个人的选择,在过程当中的责任,分寸以及良知就可以省略掉。
你不应该加前面的两句话,因为你最后的那半句话没有人会管你。
这句话说起来有些绕,但它提醒人们的正是自由和自律之间的那点不舒适的关系。
法律给予你选择的余地,道德规定你要在这个余地里对自身负责。
他人可以不理会你,法律可能只理会边界,但是你不可以因此而连自己也不管。
婚姻是可以结束的,人生也是能够重新进行选择的,但是每一次的选择都不应该绕过内心以及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