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48岁,身体条件允许的话,确实是有生育的愿望的,也确实存在生育能力的,那么是否要进行再生,不应该仅仅看年龄这个数目。
原话中的含义很直接,只要能够生孩子,就可以多生几个。
这里面有一个朴素的思想,孩子多了,以后家庭生活可能会更热闹。
当一个人年老的时候,儿女陪伴在身边,可以享受天伦的快乐,也可以体会到家庭带给他们的幸福。
这样的愿望本身并没有什么可以嘲笑的地方。
有的人喜爱清静,有的则期望儿女成群生不生孩,许多时候便是个人对于生活的一种不同的想象。
更何况早些时候,社会上真的存在着提倡多生育孩子的呼声,生育的安排也是从二胎逐渐放开到了三胎,之后连四胎都被认为是可以放开的。
多生个孩子有奖励,也让一些本来就犹豫不决的人,感觉这件事情似乎可以好好考虑一番。
不过,政策允许,与一个家庭能够真正承担起来,是两码事。
48岁想要再生孩子的时候,最应该在前面排名的,不是希望有多么强大,也不是他人怎么评判,而是在经济实力方面。
这句话虽然听起来不怎么浪漫,但是却是最实在的一道关卡。
因为生育孩子的期望可以很激烈,决定可以在某一时刻非常坚定,但是孩子出生之后,生活并不会只有想象中的那种快乐。
孩子得被养大,生活要一天天地过,家庭中的开支也得一项项地去承担。
如果仅仅想到我想要生,而没有认真思考过“我能否养”,那么就容易产生生不起,养不起的情况。

到了那个时候,本来对孩子的希望,可能就会变成一直压力。
家庭之间的关系会因为开支,照顾孩子以及各种现实的问题而产生影响,生活也有可能会变得一团糟。
所以48岁的年龄不是一句想生就生。
年龄大是一个要正视的问题,身体健康,也是需要面临的条件
是否有生育欲望,与是否具备生育能力也不能混淆。
愿望是想不想,能力是能不能,经济是实力是生下来后怎么办。
三件事情,少了一件决定,决定可能只是冲动。
有人会认为,孩子多是福气,将来儿女绕身,当然能享受到天伦的乐趣。
但是,天伦之乐并非仅仅依靠生育的数量来获取,前面还存在着养育的责任以及长期生活的成本。
要是没有足够经济基础的话,孩子的数量就会越多,那么家庭所面临的现实方面的压力也会越大。
因此,这件事情不能仅以“有生育的愿望”来进行判断,也不能只看其他人怎么做。
我并非是劝48岁之人一定要活,也不是说他们一定不要活。
我的观点很简单,在身体健康,生育愿望以及生育能力具备之后经济实力还是应该放在首要位置。
先确认一下自己是否能够养好孩子,然后谈谈儿女围绕和家庭的快乐。顺序不能颠倒。
否则,愿望满足了,以后的日子可能会被压力所填满,这是最需要事先想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