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子女离世不会真的伤害父母,真正的伤害,子女走的时候父母应该跟着走,而不是安安稳稳地活着。
这句话听上去很决绝,甚至残忍,但是背后却有两个不一样的问题,一个是父母是否受伤,一个则是父母有无继续生活的权利。
将继续活下来理解为“心平气和”,本身就将人的痛苦与责任捆绑成一根绳索,似乎只有一同消失才算是爱过。
但父母还活着,不能推断出他们没受伤。
人可以在大的打击下继续吃饭,工作,照顾自己,也可以在表面平静的时候忍受长时间的空缺,两者不矛盾。
一个人生存,并不是否定另一个人。
原话还说,子女的离开不代表父母的主体地位和存在,他们关注的是自己生存的质量。
这一部分更像是一种冷酷的判断:父母首先是一个独立的人,不会因失去子女而自动丧失作为一个个体的主体性,也不会从此没有自己生活。
但是主体性没消失,并不代表内心没有改变。
一个人能否做出决定、能否活下来,与他是否受到了严重的情感伤害无关。
将“还可以生活”解释为“只关注自己生存质量”,其实也太简单了。
人当然要关心吃饭,睡觉,工作,身体状况,因为活着要这些东西,但这些现实的动作不能说明他没思念,也不能说失去了子女只会影响生活的质量。
说到生育原话又将其与贫富联系在一起:人越穷越生,因为对于生活的想象仅仅只有物质,越富越少生孩子,因为生孩子实现不了想象中的未来。
这是一个关于生育的因果判断,意思是说,贫穷的时候,孩子可能会被纳入对于物质生活的幻想中,拥有更多的孩子是生活的一部分,但是当物质条件越来越好时,人的未来想法越来越复杂时,生育也不一定能满足这种期望。
这一判断抓住一个现象,但不能解释所有的人。
生不生,并不仅仅是由贫富决定的,还涉及到关系,身体,照顾,教育压力,以及一个人到底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
因此,子女离世是否会伤害父母,答案并非“只会影响质量”,也并非“必须追逐才算真伤”
父母可以有主体性,可以生活下去,也可以同时失去深刻的改变。
将这几件事强行压制成一个结论,反而看不到人性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