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离婚的先决条件应该是两人自愿的,而不是一方代替另一方做出决定的。
两个人到了离婚的时候,真正要面对的是感情是不是已经不和了,还是彼此愿意继续生活下去。
要是感情还在,仅仅因为生育的事情就将婚姻推向了结束,我是不能接受这种处理方式的。
生育是会对一个家庭产生影响的,但是它不应该被单独地拿出来,而是成为否定这段婚姻的一个唯一的理由。
婚姻首要是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而孩子则是生活的部分,而并非生活之全部。
这句话说起来很简单,但是真正落实到自身身上的时候,往往就不那么容易。
孩子的问题,你会很痛,你很在乎,相信你爱人也一样。
一些痛苦并非谁一个人,也并不是谁更加在意就可以替另一个个人承担。
因此,遇到这种情况,不能仅仅问能不能发生,也不可以只问别人该怎么选择。
别人能回答可以,也可以不能,但是这个可以与不可能,最终不能替你做出决定。
生活方式本身就有很多,孩子只不过是其中的部分。
没有儿童的生活,并不意味着婚姻就一定失去意义了。
有孩子家庭,也并不意味着感情就会稳定下来。
把孩子看作是生活的一个部分,承认它是重要的,而不是将它放在婚姻上。
婚姻只剩一项任务的话,感情反而容易被挤在一边。
一个人如果仅仅把目光聚焦在结果上,就可能会忘记自己当初是如何和这个人成为夫妻的。
俗话说“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嫌。”这句话是说,至少不能把对方当作完成生育的工具。

夫妻间的感情与信任,不可以只有在顺利时才能算数。
真正到了难处的时候,双方是怎么想的,怎么去承受,如何去做出决定的,外人是很难替代的。
清官不能断家务,这句话在婚姻中,尤其适用。
你与现任之间是否还有感情,仅有你们自身最为清楚。
旁人所看到的或许只是一种结果,所听到的也仅仅是几句话而已,不能真正了解两个人一同生活的状态。
所以,别指望大家都统一地回答你是否能离开,或者是否该继续下去。
他人的意见是可以听的,但它不应代替你的想法、想法以及决定。
你到底想要些什么,愿不愿意去承担,能不能够接受这个决定之后的日子,这些都是自己的事情。
决定并不是由于别人说了某一句话,或者说一句不可以,就会自但是然地变成正确的。
婚姻中的选择最终还是要回归当事人自身。
再说一点,要对第二个妻子负责任,结合的根基应当是感情而不是找个健康、可以生育的躯体。
再婚并非是换个人来生孩子,也不是将前面一段婚姻中没有实现过的事情转交给下面的关系。
没有感情的话,只要对方健康,能够生育就走在一起,那么对第二个妻子也是不公平的。
她先是一个与你共生的人,而非一个满足某种条件的人。
所以再婚更应当以感情为本,而不是生育能力作为本。
这并非是劝说谁必须要留下,也并不是说谁一定要离开。
只是认为,离婚需要看双方愿不愿意和感情有没有不同,再婚也应该先问两人是否感情。
关于孩子问题,它很重要,但是不能把两个人的关系都盖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