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岁,结婚生孩子意义不一定如很多人所想的那般大,毕竟已经到了所谓的优生优育年龄。
即使这个时候遇到一个合适的人,顺利结婚,也不要急于把事情想的太简单。
先不说生孩子的时候自己承担的难产的风险,是否能生出健康的宝宝本身也是未知的。
再退一步,假如真的生了一个健康,智力正常的儿子,并且你也刚好马上收获爱情,生育也一次获得成功,那么问题也不会结束。
当孩子长大到可以自己生活的时候,你大概已经是六七十岁。
在孩子还没有独立生活的时候,你是否有足够精力和能力将他培养起来,这需要认真思考。
如果孩子没有能力独自生活的话,你自己已经离开了,之后再由谁来帮忙抚养,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这些并非故意泼冷水,而是在决定是否结婚生子前,确实应当摆在桌面上去考虑的问题。
如果换成我,可能在三更半夜睡在床上,想一想这个问题。
我究竟为何要结婚,是由于好不容易来到人间一趟,要是没有留下孩子的话,心里会感到遗憾,还是因为我确实有心理与生理的需要。
如果是生理需要的话,原文的意思是,这件事不一定非得通过结婚来解决。
只要不太难看,不结婚的人应该不难找,实在不行的话也可以用自己的方法解决,必要的时候用工具。
如果更多的是心理需要的话,就把业余的生活过得好一些,不要把婚姻与孩子当作填补所有的空缺的唯一途径。
归根结底,结婚生子并非一个到了一定年龄就必须去完成的任务,也不是一个证明自己没白活一场的借口。
如果仅仅是害怕遗憾,害怕别人认为自己不完整,却没有考虑过自己能否承担后面生活的话,这个决定就会成为一时的冲动。
孩子不是为成人解决孤独,证明价值或为未来保驾护航的。
想清楚这些问题,并不代表一定要不结婚,也不代表否定婚姻与生育,只是不要将愿望当作能力,也不要将想象中幸福当作已安排好的结局。
至于以后如何生活,原文态度是放下无谓的烦恼、舒适的生活、小病可以先承担、大病也要面临现实、甚至可以活着时签署遗体捐赠协定。
这种说法或许会让很多人感到过于悲观,甚至反对,但是至少提醒我们一个事实:人生的选择不只是看眼前的满足,还要看自己愿意承担以后漫长的具体责任。
这并没有恶意,只是将问题展开来说,归根结底,还是只是个人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