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讨厌一个看似简单,实则粗暴的判断,就是将自杀的行为视为懦弱。
似乎一个人如果选择了结束生命,就意味着他没有勇气、没有担当、也没有能力去面对生活的。
但是人活在这个社会上的感受,本来就不会完全一样,同一件事情落在不同的人身上,重量可能根本就不一样。
有人认为无聊可以忍受,压力可以承受,痛苦熬一熬就过去了,被审视,被评价,被提要求,似乎都在承受范围内。
但是也有一些人对于这些东西感觉很强烈,别人看来不算什么事情,可能会让他很难过,甚至觉得每天都在被长久的痛苦推动着前行。
这并不是一句话“坚强一些”就可以解释清楚的,也并非旁观者说“大家都这么过来的”,就能抹平那种感受。
我知道,人有生存的权利,从某些方面来看,也应当拥有死亡的权利。
如同小动物在极为痛苦的时候接受了安乐死一般,如果一个人主观上认为活着非常痛苦,那么死亡也未尝不是一种值得尊敬的选择。
这句话自然不一定合乎普世价值观,我也知道它听上去会让很多人感到不舒服。
但是不舒服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将提出这样的观点直接定义为懦弱。
问题是,为什么要求一个原本很痛苦的人还要继续忍受长期的痛苦呢?

谁能确定,未来一定会有某种事物,改变他对于痛苦的感受?
坚持活着,就一定会感受到幸福与快乐?
这些不一定。
没有人可以替另一个人承诺,以后的生活必定会变好,也没有人真正能够将别人的痛苦全部背负到自己身上去。
我甚至不愿意与他人讨论这些,因为只要我说出这个观点,就会有人马上用懦弱来定义自己或者用责任来绑架自己。
他们会告诉我,人要活下去,要承担责任,要为某些人活下去。
但我最想听到的,正是这些话语。
他们听起来似乎在劝我,实际上却是在提醒我,未来几十年,我还会这样活着。
只是想了想,都觉得很悲惨。
所以我并不认为每个痛苦的人都应该被一个“懦弱”所概括,也不认为别人有权利仅凭自身的感受来决定另外一个人的抉择。
每个人感受不同,每个人承受生活的能力不同,这些差异不应该因不符合普遍价值观而被粗暴抹去。
在某些方面,我仍然认为,人的每个选择都应该被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