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被拐卖了,但是我经历也是符合这一点的。
出生之后,由于是超生,又是一个女孩,被亲生的父母送给了我,接生的大夫将我送给养父母了。
养父为邮电局局长,养母为女强人,父亲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养父亲自己生下的男孩二十来岁了,但是全家还是很宠爱我,基本上要什么就给什么,所以别人觉得我应当算命。
大约三岁的时候,爸爸妈妈离婚了,后来爸爸又找了一个比我的哥哥小的女人,她怀了孩子不容易我。
六岁时养父将我送至省会体校,八岁时教练称我非能入省队料,我被接回小学上。
那时候小妈妈的弟弟才两岁,养父把我送到寄宿的学校去。
上二年级的时候,亲生的父母找到了我,并且我听说小妈妈要将我卖给一个广州退伍兵。
十岁的时候,我的父母要求我回家过寒假,养父也同意了,但是寒假过后,我便再也没回到父母身边了。
回到自己的父母那儿,我有个大我的五岁姐姐和个小我的两岁弟弟,亲妈不喜欢我,我在她身边呆了六年,六年如同噩梦一般,我不想多说。
一个一般农民家养三个小孩子很辛苦,吃饱了就是满足了,亲生爸爸就是搬砖养的我们。
在十六岁上完初中之后,我便没有向家里索要过钱财,因为我明白按照家里条件,他们是不可能让我去读高中以及大学的。职高学费是我自身打工挣来的,十八岁上了职高之后我便不再去读书
要是当初去广州的话,也许我可以上大学,过另外的生活,但是十岁的时候我承受不了这种危险。
后来有了我的家庭与孩子,吃穿住行都不愁,也就满足了,珍惜了,不再抱怨谁。
亲生爸爸在我高中毕业之后,自己承担一些小的工程,镇上修桥架桥,给别人建房子都是小事。
当我出嫁的时候,爸爸给我嫁妆比姐姐多了一倍,当然和弟弟给我攒的不一样。
一家子坐在一块儿时,爸爸说,给老大这些钱,老大你别挑了,你上学费都是家出的,老二从来没有在我身旁长大过,读书也不用家里出一分钱,这是我欠老大的。
我姐姐对此毫无异议,眼看爸爸驼背,妈妈也衰老了,小时候的恩怨,我不想多说了,因为一个人的一生罪过都是十八岁前的。
除爸爸外,我与其他家族成员并不亲密,但是保持一定距离也可以。
养父几年前我去看了一次,小妈看上去不太喜欢我,之后就断绝了联系,但是我还是谢谢养父,不孝敬父母是我的憾事。
他的手机号码也更换了,他现在快八十岁了,是死是活我也不知道,不去看又怕被说成是为了财产。
说到此处,我不知道如何结尾,就写这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