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高中女生,十八岁跳河自杀了。
这件事情后来常常被人用一个词概括为“因为感情而想不开”,但我始终认为这个说法很省事,也很轻。
她的家庭是比较重男轻女的,家里给予她的关爱比较少。
一个长期受不了家庭的接纳,又患上抑郁症,心里本来就背负着很沉重的东西。
这不是为她以后的行为辩解,而是说,理解一件事情,不能只看最后发生的一刻。
她高三喜欢上一个已经有了女朋友的男孩。
对方女朋友曾告诉她不要再纠缠他的男朋友,但是她还是表示自己很喜欢这个男生,一直纠缠着。
后来,那个男生也告诉她,不要再烦他了。
这些话听上去都很直接,甚至可以说,是在划分界限。
从旁观者角度来看,她当然应当停止纠缠,尊重别人感情与选择。
但问题是,旁观者看得到边界,她当时不一定能接住这些边界。
感情受挫仅仅是打垮她的一个起始点,家庭中的冷漠与抑郁所带来的痛苦也许早已存在,只是未被认真看到罢了。
我这里说的“可能”,并不是为谁做诊断,也不是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家庭。
只是因为这些事实都存在,所以不能将她的轻生归咎于一个男生拒绝。
否则故事会成为一个非常方便的版本:一个女孩因得不到爱而冲动行事,事情到此为止解释完毕。
但是一个被家庭冷落,又患抑郁症的人,面对拒绝的时候承受的压力不一定和一般人一样。
这并不意味着她的纠缠是对的,也并不表示被纠缠的人要承担起安抚她的义务。
男生与他的女朋友可以拒绝她,也可以要求她暂停打扰。
但是,边界要被说清楚,责任也要分清楚,不能将所有的因果都简单地压在一个警告上。
她当天下午放学之后去了河边,之后跳河结束了她的生命。
这句话每次想起来都很难受,但是我不想把她的死写成一个奇怪的结局。
她并非一个“为爱疯狂”的标签,也不仅仅是一段关系中纠缠的人。
她首先是个长期缺乏家庭关爱,并且患有抑郁症年轻的女孩。
她的父母后来很伤心,整天如行尸走肉一般活着,整个人没了魂。
这种痛苦是真实的,只是它来的太迟了,已经无法返回女儿在的时候了。
很多家庭并不是没有爱,而是爱在平时没有被好好地表达出来,等到有人出事了,才突然发现过去的沉默与冷漠并非没有代价
因此这件事给了我一个判断:感情冲突只是表面的线索,家庭冷漠和抑郁才是不可忽视的沉重后果。
看到一个人不断纠缠的时候,当然需要保护边界,但是如果同时了解她的状态很差,也不能仅仅把她当麻烦。
具体心理问题以及风险判断,还是应该交由正规医院当面进行评估。
我们的普通人可以做的,不是为她诊断,也不是说自己可以救下谁,而是少些轻率的归因,多些看到真实的处境。
她的选择要理解背景,但不必美化,别人的拒绝要被尊重,但也不应该包装成全部的原因。
只有分开这些层次,才不会伤害到逝去的人,也忽略了留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