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能匿名了,但是这件事情我还是想说明白。
我有一个女同学,离婚多年,没有孩子,个人条件好,一直让我帮忙注意一下,看看能否介绍一个踏实生活的人。
这件事我真的留意了很久,只是一直没遇到特别适合的对象。
她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年龄与各方面条件相匹配,彼此愿意好好相处,过好每一天。
对于很多人而言,或许只是一次简单的介绍,适合就见面,不适合就算了。
但介绍对象的时候,最怕的并不是条件差那么一点,而是有人把重要的情况隐藏在背后,等到别人投入时间和情绪后才轻描淡写的补充一句。
有一次吃饭的时候,我无意中跟一个认识的大哥说起了这件事情。
他马上表示,他有一个朋友或许合适。
我随口问了几句,听起来的确年龄合适,各方面条件都很合适。
于是他当即给对方打电话,要求找个时间约见见面。
我觉得这件事可以,就想回头问问我的女同学何时有空。
没想到,老大哥接着说了一句:“他老婆得癌症,你知道… …”。
我懂一个p。
这句话让我生气的,不仅仅是那个男人的婚姻状况很复杂,而是对方将这么重要的事实说成了一个不需要解释的信号。

他没有先讲清楚情况,也没有问我的同学愿不愿意了解,更没有将选择权完整交给她。
他只是先介绍了一个人,等别人要见面了,再说一句“你知道的”。
但这种事情,谁应该明白,明白到什么程度,愿意不愿意接受,都无法由介绍人代替他人决定。
婚姻经历,家庭关系,还有配偶患病这类情况,显然都不是一个可以省略的细节。
特别是女方之前并不了解这些情况,她本来就是托人介绍了一个愿意生活的人,并不是同意信息不全的时候接受一个安排。
有人或许会说,男方可能只是想找一个人陪着,老大哥也可能是认为双方条件适宜。
但是动机听上去再朴素,也无法代替坦诚。
介绍对象并不是将两个名字与几个条件拼接在一起,也不是认为“反正她是单身的,他需要人”就能直接撮合的。
真正的尊重别人,就应该把影响判断重要的情况先讲清楚,让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继续。
我当时真的很生气,所以转过头来告诉老大哥,我同学找到了男朋友。
这句话我当场就说了出来,也不想让她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推进到一个见面的安排之中。
她是否有男朋友,本不需要当挡箭牌。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更不愿意用她的信任代替别人的试错。
介绍人可牵线,但无权替当事人删除信息。
这件事告诉我,所谓的条件合适,通常只是介绍人看起来合适。
真正要生活的人,至少要先知道自己要面对什么,再决定是否见面、了解或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