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堂姐被诊断为宫颈癌时,二十九岁了。
她婚检发现男方患有性病,领证一星期后离婚,至于感染是否发生于那段关系中,只能说是高度怀疑,不能当作已证实的事实
过了几年,她又交了一个新男朋友。
两人同房时,她疼得厉害,男朋友要她去医院,她一直拖着不去。
又过小三四个月,她出现同房出血,非经期有血块。
等到确诊的时候,已是宫颈癌晚期。
从确诊到死亡,仅五个月。
这个故事的最难受之处,不仅仅是她很年轻,而是身体已经发出信号。
同房疼痛并不是一句忍一忍就过去的,非经期出血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上火,劳累或月经不正常。
很多人并非没有症状,而是将症状往后推,推至不得不面对时,选择空间已小了许多。
对于她的前一段婚姻,我不能说明男方是传染源,只是很怀疑。
一方面,男方大她十五岁,两人开始恋爱是更早的时候,领结婚证是某个春天,离世是多年后的深秋,这条时间线与发病规律可以对得上。
另一方面,婚检报告中写着男方患有性病。
但是能对上时间,报告中有异常,并不代表就可以完成医学上感染溯源,也不能用这些内容来判断某个人承担所有责任。
之前那段话里还说,她已经死了,希望别有人说她出轨,再把责任推给男方。
这一点我赞同,逝者为尊并非一句装饰语。
感染来源未被证实,不应以猜测为逝者扣帽子,也不应将一个复杂医学问题粗暴化为对一个具体人的判决。
至于是否有其他男性,旁人也没有证据能下结论。
真正要留下来的,并非“谁有罪”的情绪判断,而是警惕身体信号。
只要是有过性生活,即使很长时间都没有,也不要因为没有什么明显的不适而完全不检查。
HPV和TCT是需要知道的筛查项目,具体什么时间查、怎么查?还是应该到正规医院去咨询一下,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安排。
我不想将她的经历说成恐怖的故事,也不想用一个个案来推导所有的结果。
但是同房疼痛,同房出血,非经期出血,确实不适合拖延。
检查并不代表最坏的结果,不检查可能会使人失去更早的处理机会。
归根结底,身体发出来的信号,不要为它找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