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一个遗嘱是否合法,不能只看纸上写的是什么,还要回归到老人的意愿上,以及这个意愿是如何形成的。
先别急于问遗嘱给谁,要先问一下:这是自书的还是代书的?
形式自然要看,但老人平常怎么想也很重要。
老人与谁亲密,平时愿意与谁交往,生活中又有谁在照顾,这些事情,常常可以帮助我们了解遗嘱背后真实的愿望。
这里并不是说只要是谁照顾得多,遗嘱就一定要给谁,也不是说谁和老人亲近,结果一定是合理的。
意思是,判断一个遗嘱,不能将老人的生活状况与临终之前的安排完全分开来看待。
要是老人平时和某个人关系很亲密,很多事情都是由这个人来处理的话,那么老人在做相应的安排的时候,至少可以从日常的相处当中找到一些原因。
反之,如果一个人天天和老人没有关系,老人有事情也不管,生活不出钱,事情不出力,到了后来,老人突然立了一份遗嘱,把所有的东西给了这个人,这就难以让人感觉合理。
问题不仅仅是结果令人意外,而是遗嘱的内容与老人平时表达出来的意愿有可能不一致。
一个长期不联系、不出钱、不出力的人,突然在遗嘱中得到了全部的安排,这种反差自身就要认真考虑。

因此,老人平时和谁亲、谁在管理,并不是无关紧要的事情,而是了解老人的愿望。
很多人都只看最后一张纸,谁得了什么,谁没得到什么,然后立刻下结论。
但遗嘱并非空穴来风,至少在判断是否合理的时候,还需要将老人平时态度与生活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看待。
当然,光看老人的意愿也不够,还要看遗嘱的形式。
是老人写的,还是别人代写的,这一点要区分清楚。
涉及代书遗嘱,还需要看见证人情况。
有几位见证人,见证人是否签名,这些都不可以跳过。
遗嘱内容一层,遗嘱形式一层,两方面都要看,不能因为认为老人平常偏爱谁,就将签字和见证问题放在一旁。
同样,也不能仅凭一份形式的文件,就完全不顾老人平时跟谁亲,是谁在照料。
归根结底,遗嘱是否合法,不仅取决于老人真实的愿望,也取决于这份愿望是否与老人日常生活的关系相契合。
还要看这个遗嘱是属于自己的还是代人的,还有应该有的证据和签名是否做到。
将这些事情结合起来看待,判断才不会仅仅停留在“给谁”这样的结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