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遗产分配的时候,真正要先确定的是谁先说话,而不是谁认为自己更应该得到,而是被继承者是否签订过遗嘱。
若被继承人签订过遗嘱,遗产分配按遗嘱执行,此为判断后面安排的起点,不可一开始就直接使用法定继承的顺序。
如果没有立遗嘱,或者虽有遗嘱但是遗嘱没有法律效力,遗产只能依法继承。
换言的,遗嘱有效时要看遗嘱,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时,才是法定继承规则。
依据根据《民法典》第7条规定,遗产依法继承的时候,继承人分两种顺序。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此处的顺序并非是一个能够随意并列进行选择的名单,而是有先后的安排。
继承结束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不继承。
这句话的含义很清楚,只要有一个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个顺序继承人不进行继承。
在没有第一个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由第二个顺序的继承人来继承。
因此,对于遗产的分配问题,不能只看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这类称谓,也不能因为一个人长期照顾家庭而直接判断他是哪一个继承的顺序。
判断的重点还是:被继承人是否有遗嘱,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继承开始的时候是否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这个问题似乎是在背一个规则,但是在处理的时候却不能仅仅依靠记忆中的几句。
由于一旦涉及到具体的情况,就需要具体的分析,不能将别人家的适用判断搬过来。
有人将“有遗嘱”理解为“事情已定”,有人又将“没有遗嘱’直接理解为所有亲属都可以参与分配,这两种理解均不准确。
真正要先做的是,将遗嘱情况与法定继承的顺序分开来看,不要将两套规则混为一谈。
如果只想知道大体顺序,可以先记下这条主线:有效遗嘱,按遗嘱执行;无遗嘱,或遗嘱无法律效力,依法定继承。
进行法定继承之后,首先要看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当没有第一位继承人继承的时候,才会轮到第二位继承者。
至于具体怎么判断,还是建议去专业的遗嘱咨询机构咨询一下,因为规则不同,在不同的情况下,分析方法可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