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有几个公理,让人们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其中一个是责权相等。
责权对等,简单来说就是拥有什么权利,就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承担了哪些责任,也应该拥有相应权利。
它并不是一句用于装饰门面的漂亮的话语,而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的基础。
犯了多少错误,就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错误小,责任就不应被无限放大,错误大,也不能因身份特殊,就轻轻带过应当承担的那部分。
这里看的不是谁的声音大,也不是谁更懂得解释,而是行为造成了什么,就应该对谁负责。
一个人如果需要别人尊重他的选择,他也要承担选择的结果。
只要求权利,不愿承担责任,关系就成了单方索取。
只说责任,而不承认对方的权利,关系也变成了单方面的压迫。
这两种情形看上去不一样,根子其实是一样的,都是将责与权分开了,只留下对自身有利的一半。
做出什么贡献,就应该得到同样的果实。
贡献多大,回报就应该和的相称,这并非额外的偏爱,也并非谁欠谁人情,而是对价值正常的回应。
若一个人付出更多,却长期得不到与付出不匹配的结果,所谓公平便失去了实际意义。
反之,没有相应的贡献,却要求得到同样的果实,也是不公平的。
价格总是围绕价值变动,最后还是回到价值。
这里波动有快有慢,也有暂时不一致,但价值并不会因一时声音大小而完全改变。
人们能误判价值,也能暂时忽视价值,但不能永远使结果离开价值。
因此,责权对等并不是要求每次分配都准确无误,而是要求总体方向不偏离贡献和承担。
这不依靠身份,不依靠评判人。
无论是谁,只要犯了错误,就应该承担和错误相对应的责任;只要做出贡献,就应当得到与贡献相应的果实。
身份无法替代责任,评价也无法凭空创造贡献。
对于一个人来说,可以有差别,但是责权对等的标准,不能因为身份的不同而随意扩大。
真正的互相尊重,并非见到强者便将责任拿走,也并非面对弱者便将权利拿走
它承认每一个人都应该为自身的行为负责,并且承认每个人实际的贡献都应该被看到。
公平分配并不是谁都要一样多,而是责任与权利、付出与收获之间的关系。
这个关系被破坏了,人们失去的不仅仅是一次分配,而是逐渐丧失了相互理解的能力。
因此,责权相等是相互尊重和公平分配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