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小学同学,曾经因煤烟中毒死了。
我记得那天早晨,班主任忽然穿上了外套,急匆匆地往外走去。
当时没有人知道事情发生了什么,我也不清楚她为什么如此着急。
后来才知道,我的同学一家人煤烟中毒。
同学父母活下来了,但是同学没有活下来。
这件事情上,班主任确实过来帮忙了一下。
她并不是听闻之后坐到办公室里去议论,而是立刻穿上外套向外走去处理眼前事情。
这至少表明,她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至于到底做了什么,本来也没有更多的细节,不必强加在里面。
事情忙完了之后,班主任依然回到了自己的生活中。
她之后如同以往一样,应该上课上课,应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并没有因此而一直处于悲伤之中。
有的人可能会说,这样是不是太冷漠了。
但我反而认为,这样的反应不奇怪。

一个学生死去,对家人是无法代替的损失。
但对老师来说,学生不是自己的亲人。
师生间当然会有感情,老师也会难过,但是这种难过与父母丧失孩子的痛苦本来就不是一种关系中的情绪。
拿两者来比较,谁都会被误解。
很多人都对悲伤有一种想当然的想法,就是只要发生了让人难过的事情,旁边的人就要长时间沉浸在里面。
但是人的感情本来就是远近亲疏的。
并非至亲好友,悲伤持续的时间一般不会太长,这并不代表无情,也并不意味着当事人无良知。
更何况,这件事上的责任并不在于班主任。
她没有引发煤烟中毒,也没对同学离世视而不见。
她得知情况之后赶了过去,忙完了自己应该忙的事情,已经尽到了她的责任。
责任完成了,事情结束了,生活继续向前走,这个因缘关系不复杂。
因此,不能因为她之后恢复了正常,反而要求她一定要表现出持续痛苦。
有些悲伤留在心里,但不一定天天挂在脸上。
也不可以因为她没有如家属一样长期难过,就认为她冷血。
对老师而言,学生的离世当然会令人难过,但是只要不是亲人,悲伤没有持续太久,这本身就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