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不说古,后代失谱。
一个家庭若不保留好的传统,晚辈就会丧失规则意识,家中秩序也会渐渐混乱。
父母一同去世后,兄弟姐妹成为家中的长辈,但有人还没有来得及安置老人,就急于争遗产。
这给后代留下的,往往并非财富,而是自私与争抢的榜样。
分遗产不仅是分物质,还涉及到家业如何传承、孝道如何延续、一个人格局。
有些东西,按份额硬切,反而会切没价值,切散亲情。
第一类是不能分开的单个遗产。
《醒世恒言》里面有三个兄弟,父母死后,他们将房子,田地,空地,钱分成三份,只有门口的紫荆树不能分。
田三嫂一直将树砍成三段,几天后,田大去砍树,发现树已枯了。
他哭着说,三兄弟同名同父母,如同树枝枝叶叶一起生长,怎么能分开。
之后田三嫂羞愧地选择了极端的方式,家庭也发生了悲剧。
因此玉佩、石墩等只有一件或者一对的东西,不能为均分而毁掉。
更好的办法是,保持原样,由传家宝指定的一人保管,不转卖,使其成为共同精神财产。
第二类是父母一个人还活着的遗产。
父母一般不会在同一年同月同日去世,分配时要先确保健在的人能够安全生活。
遗产不够养老,兄弟姐妹也要一起承担赡养义务。
曾有一起案件,某地男子邓先生在父亲去世之后,将八十多万存款,一套房屋以及两家电站股份全部占用,妹妹邓某兰被起诉要求再分配。
家里还有妈妈和奶奶,这种做法当然是站不住脚的。
归根结底,遗产先供养老人,常常比着急分走更重要。
第三类,是故乡种植养殖业。
很多中年人出去打工,父母留下来的果园,菜地和老房子,只能由留在故乡的兄弟姊妹照看。
我的祖父母去世之后留下了七八亩的柑橘园,按照规定应该分成五份,大家商量之后全交给留守在故乡的叔叔来管理。
果园一切碎了,管理者就容易在乎“我的”与“你的”,最终忽略了经营,甚至因承包费过高而放弃了管理。
这种家庭更适合集体管理,外出的人回乡养老,再商议财产分配问题。
第四类,是老人写进遗嘱里的东西。
遗嘱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老人依照规定的方式对遗产进行的个人处分,死亡时有效。
晚辈敬重遗嘱,也是尊重老人意愿。
老人通常会照顾家里弱小的人,曾对他最好的,或日子过得最艰难的人。
这并非偏袒,而是老人给儿女最后的安排。
真正要让父母多留些,应该在父母在的时候多照顾,而不是事后抢。
中年兄弟姐妹处理好家业,是为子孙上一堂课。
钱财要自己挣,天天想着父母留下来的东西,既难看又教不好下一辈。
该分的就分,该保留的就不要硬分,格局放大一些,家才不会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