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来回想起来,自己在大学的宿舍里曾因一个故事,愤怒的骂了那个恶心的丈夫一家人。
那时我对故事中的女人和跳楼的男生,都怀有极大的同情。
我并不是希望通过同情别人来证明自己的善良,只是觉得至少在这件事上,受伤的人不应该被旁观者随意推一把。
可是我的舍友不这样看。
其中的一个人反应很直接,她说,都怪这个女人不知道好好选老公,活该。
这句话我至今还记得,因为它不是讨论事情的经过,也不是分析谁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而是将一个人的经历,简单地归结为她自己选择得不好。
听上去好像在讲道理,其实只是将结果推到受害者身上而已。
既然她最终遇到了不好的人,那就意味着她当初没有选对,所以后来的一切,也都成了她应该付出的代价。
这样的判断最省事,因为只要将责任归咎于当事人,旁观者不必面对事情有多复杂,也不必承认,一个人即便认真选择,也可能遇到自己不能预料的人与事。
另外一个舍友的话也让我难以接受。
她问我,你这样同情她,给她捐点钱吧,在这里显摆你同情心。
这句话表面上是质疑我的行为,实际上是将同情理解为表演。
在她眼里,如果我没有拿出钱来表达感受,就没有资格说出感受,如果表达了感受,那就是在炫耀。
但同情不等于捐款,也不是只有付出了实际的东西,才允许一个认为某件事情不公平。
我当时也没有办法通过几句话来改变她们的意见。
更让我感到不舒服的是,她们的判断并非偶尔冒出的一句话,而是让我认识到,我们看待他人的方式根本不在一条线之上。
我在乎的是一个人遇到了什么,她们首先看的是这个人是否足够谨慎,是否为自己选择付出代价。
我承认,人与人之间并不可能什么都一样。
舍友之间存在不同意见,并不是什么稀罕事情。
但是有些差别只是味道不同,有些差异却决定了你如何看待伤害的人。
前一种差别可以忍受,后一种差异天天贴着生活,很难假装没有。
我当时就觉得,这个寝室确实待不下去。
不是她们没有跟我说,也不是我觉得自己天生比她们高明,而是由于三观不同,确实难以强制融合。
住在一起就意味着要不断听到对方的判断,也意味着你不能将这种差异当作一次聊天中的分歧。
后来我搬了出去租房住了。
这件事情在别人看来或许有些夸张,甚至像我太过于玻璃心。
但对我而言,搬出去并非为了惩罚谁,也不是为了将谁教育成与我相同的人。
我只是始终承认,有些关系不需要硬撑来维系。
住处可以再找,朋友也可以换,但是一个人面对别人的痛苦会先责备谁,这样的底层反应不是几句劝说可以解决的。
因此我宁愿将距离拉开,也不愿每天在一个空间里,不断确认我们对于善恶与责任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