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苦难可以使人变得善良高贵,但是我的经历恰恰相反,真正使人做出高尚行为的,往往是幸福与从容,苦难更多的时候只会使人心窄,甚至产生报复心,穷生奸计富养良心未必无道理。
我有两个女儿,大女儿8周,小女儿6周,丈夫因为心梗去世,留下县城的一套全款房,一辆车以及几万存款,我们从校园到婚姻,感情一直不错。
他家条件不好,父亲长期酗酒,并且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但是我相信他,也相信自己,还是和他结婚了。
生了大女儿之后,我在老家带着孩子,他到北京上班,异地三年,后来有了小女儿,我一直想他回家。
我老家做电商,除了日常开销还可以赚点外快,亲戚中也有人做的不错,他却认为回县城浪费大学的所学,所以我们想卖了县城的房子去天津买房,这事后来反成婆家攻击我理由。
前些日子我认识A,他也同样丧偶,只是为给妻子治病而欠下几十万的外债,后来他还清了债务,在县城买房子,对我和孩子很好,我们相处得很融洽。
可是一谈到结婚,事情就变了,我原本想要给婆婆一份遗产给她,结果小叔子与婆婆认为丈夫当年的存款很多,既然说要在天津买房,就得再多出一些钱。
他们要求我出资为丈夫配阴婚,费用20万左右,且借口欠债,想将彩礼也算入这笔账中。
他们纠结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我给丈夫买了一份寿险,受益人是我,他们不许这笔钱只属于我和孩子的。
找人调解之后,他们又提出了要一个女儿抚养权与对应遗产,但明确表示不生孩子。
婆婆与小姑子携人砸门,还到小女儿幼儿园闹事,称我欠他们钱,后又扬言不履法律程序,致孩子上不学。
这并非血缘,而是将血缘当作伸手要钱的证据。
小叔夫妻欠30多万外债,结婚花掉小姑子彩礼,小姑子再婚之后,他又向婆婆索要彩礼购车。
他们家早有占便宜的习惯,早些年婆婆因为小贩刮花了墙面,逼迫一个外地人赔300块钱,少一分也不行,我现在才知道,那时候小贩的无助,和我带着孩子被纠缠的时候没什么区别。
我庆幸我这两年赚了些钱,可以照顾孩子,也知道娘家不能是一辈子的后路。
A最终以几十万结束纠缠,前婆婆还给小叔子夫妻两万块钱,因为不给,他媳妇就拿离婚再吵一次。
有人将贫穷视为伤害他人的理由,但欠债不能自动转化为道德豁免;
我和A只希望照顾好孩子,给她们个完整的家,至于以后如何走,至少先按照自己的本心去生活。
这件事情让我想起了父亲说过的一句话,有些人看起来有人样,其实比狼还要狠。
我也终于知道,苦难并不会自动使人变好,真正可以约束人的从来都不是血缘关系,而是良知与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