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遗产分配,真正容易争的是,并非谁更讲道理,而是哪一个主张可以提供明确的证据支持。
题主所叙述的几件事情,看似都与钱、房子相关联,但在证明的方式上却不同。
如果证据不足,口头说法再多,也难以独立承担证据责任。
先说保管钱。
如果当时管的是现金,没有留下实际的证据,以后要证明具体管了多少钱确实很难。
现金交付自身难以留下可以核对的记录,谁交的,交了多少,什么时间交的,通常只能听当事人的意见。
但如果是转账完成的话,就可以查到具体数额,这一点与现金保管不同。
因此同样是替人保管钱,是否有转账记录,证明难度或许完全不一样。
再看借钱的部分。
主张有借贷关系,需要有相应证据支持证明,而不是仅仅说“这笔钱借的”。
证据可以说明借贷关系,主张才有出路。
如果没有证据,老二认为这笔钱是父母赠与的,也无法对证。
这里关键不在于谁先说话,而在于有没有东西可以证明双方的关系。
借款说法与赠与说法若无明确依据,争议难以通过口头陈述来解决。
房子的状况,首先得看是否已经过户。

如果房子已经过户了,和口头上的承诺完全不一样。
如果仅仅是老人生前的口头承诺,没有进一步过户,其他人可以说无效。
也就是说,房产约定不只是看老人说过什么,还要看是否完成了相应的过户手续。
仅靠口头承诺便要求将房子排除于遗产分配外,证据不足时难以站得住。
丧葬费还是另外一件事。
丧葬费虽不属于遗产,但原则上也是死者家属的。
因此,不能简单地将丧葬费与房产,借款,保管款混淆在一起,统统当作遗产来分配。
它的性质并不是遗产,但这并不代表可以被某个人当然拥有。
将这些情况结合起来看,问题其实很明显。
保管款是否有记录,决定是否能证明具体金额。
借款是否有证据,决定是否能证明借款关系。
房子是否过户,取决于口头承诺能否排除其他人主张。
丧葬费不是遗产,但是原则上是死者家属的。
若上述情形均无明确证据支持,最终依照法定继承原则,所有子女均分割。
这不是谁说的更有气势,也不是谁先得到钱谁就有道理,是证据不足的时候,遗产只能回归法定继承分配规则。
归根结底,遗产分配最忌讳的是将口头约定视为已完成的事实,将个人记忆视为可核对的证明。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所有子女的平均分割,就是这种情况下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