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检查明确孩子会有严重疾病,身体残疾以及长期痛苦,我不赞成仅凭侥幸将孩子生下。
这并不是一句话“辛苦一点,花点钱就行了”可以解释的。
对父母而言,照顾孩子意味着劳累,支出与生活被完全打乱,但对孩子而言,可能是从小丧失了行动能力,长期依赖他人,甚至在痛苦中度过一辈子。
之前没有设备,很多问题都查不出来,父母不知道,确实没办法。
但如果知道风险,还要将决定交由侥幸心理的话,就不能仅仅说这是父母要一个孩子,也要承认这决定可能将代价转嫁到孩子身上。
我大姨有三个儿子,三个孩子都患有渐冻症。
他们自七八岁起,光脚走路就渐渐困难,身体一点一点不能动,最终都在二十多岁离世。
大姨为照顾孩子,逢年过节都回不了娘家,整天哭着说自己命不好。
照顾孩子,不仅仅是陪着吃饭,上学,看病,而是生活中的许多事情需要别人长期的帮助。
我骑电瓶车摔坏腿,七八天都得推着凳子上厕所。
那段经历使我第一次非常具体地想到,如果像表弟,表哥那样,十几年的吃喝拉撒都需要别人来照料,换成谁都有可能撑不住,没疯都算好。
更为复杂的是,大姨并非完全没有任何选择。
她有个女儿,身体健康,女儿也可以是她的依靠,但是她因为要儿子,还是怀着侥幸的心理生了第三个儿子。
知道前面的两个儿子生病了,但是还是希望这一次不一样,这个因果不可以假装没有。
后来,她终于送走了两个病倒的儿子,快五十岁了,还是要再生个儿子。
结果没有解决问题,只是让自己再受苦,也让孩子再受苦。
很多人谈论生育,只谈父母是否有资格做出决定,却很少认真地问一句:这个决定的结果,究竟由谁来承担?
孩子不是为满足性别期望的,也不是为证明父母没错的。
特别是当风险已被明确告知,孩子将来可能面临长期的痛苦时,父母的愿望不能自动地排在孩子利益之前。
当然,具体的检查结果如何判断,还是需要正规医院专业人士当面评估,不能听信谣言,也不能以一个家庭经历作为医学判断标准。
但是在人性上,明知道孩子会遭受漫长的痛苦,但仍然因为要儿子,不舍得放弃或相信自己会幸运而坚持生了下来,这难以称作是对孩子的负责。
负责并不是将孩子带到世界上,而是要求孩子承受父母选择的所有后果。
有的决定表面上是坚持家庭的愿望,实际上是在将一个不能选择的人推向一条他无法拒绝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