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不能仅仅关注一份遗嘱上是否有签名,而应该把签名是否合法、遗嘱处分的是谁的财产,分开来看待。
两个问题看似挨得很近,实际判断的路径不同,混在一起说,结论就容易走偏。
你奶奶签名无效。
自书遗嘱要亲自书写并签名,代书遗嘱也要由继承人亲自签字,因此即便标注了代签,你奶奶的签字也不能因写了“代签”二字而自动成为有效。
这里有一个描述中的矛盾,也不能忽略。
之前说立遗嘱时你奶奶去世了,之后又说你奶奶躺在床上了,这两种情况是不一样的。
要是事实本身都没有说清楚,仅仅依靠一段前后不同的描述,很难直接把所有法律后果一下子定死。
但是不管怎么样,代签并不能代替遗嘱所规定的亲笔签字,这点不能因叙述有出入而改变。
如果您奶奶先于您爷爷去世,则她的遗产全部由您爷爷与您奶奶的子女同等继承。
这个判断是针对你奶奶遗留下来的一部分,不能随意扩大到你爷爷名下所有的财产都要按照同样的方式来处理。
遗产谁的,首先要分清楚,遗嘱又处分了谁的财产,也要再分清楚。
许多家庭争议,正是将夫妻一起生活、一家人一起使用,等同于所有的财产都归属于一个人,最终每一份文件被用来解释全部的财产。
照顾下你爷爷,你爷爷能多分一些。
这句话所指的是继承的份额有可能出现差异,并非是说你爷爷当然会获取你奶奶的所有遗产,也并非说只要写入材料中,所有内容都有效。
具体能否多分,以及多分到何种程度,仍需结合实际判断,不可脱离事实独立下结论。
再看你的爷爷遗嘱,逻辑又变了一层。
您爷爷的遗嘱,处分您个人财产的一部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是有效。
注意这里所指的是“他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并非一句有遗嘱就可以将不属于他财产一并处理掉。
遗嘱有效,并不意味着遗嘱中的每一个安排都可以覆盖他人的财产,签名无效,也不代表爷爷处理个人财产的一切必然无效。
因此这件事情的结论并不是简单的奶奶签名无效,爷爷遗嘱也无效,更不是爷爷写下了遗嘱,家里的财产都是按爷爷的分配。
更准确的说法是,你奶奶签名不符亲笔签名要求,无效,如果她先于您爷爷去世,她的遗产一部分由您爷爷和儿女平等继承,照顾您爷爷时可能会多分一部分;而你的爷爷的遗嘱,对其个人的财产的处分,在不违法的情况下仍然有效。
剩下的重点,不是争谁说的声音大,而是核实财产归属,遗嘱形式与死亡先后等基本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