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问题真正需要弄清楚的是,是谁与老人的关系更近,还是老人是否留下遗嘱,以及遗嘱有无效。
如果老人有遗嘱,遗产原则上依据所立遗嘱分配,这一步需要先通过法定继承判断。
因此,不可以一看见老人再婚,就认为前面一段婚姻里的财产和后面的婚姻里财产都是现任配偶的。
如果老人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的遗嘱被认为无效,则会依照法定继承进行。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明确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接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继承开始的时候,先由第一个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位继承人的,才由第二位继承者继承。
这里还需要区分一个基本概念,遗产的范围是指被继承人死后遗留下来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不可以将所有曾经与老人一起生活、一起获取的财产,未经区分便全部视为老人的财产。
首先确定哪些是共同财产,然后判断哪些是属于老人的一部分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根据题目所提及的情况,老人与第一任妻子共有的财产当中,有一半是老人个人财产,这一半可作为遗产使用。
老人再婚之后,与第二任妻子共有的财产当中,也有一半是老人个人财产,这一部分也可作为遗产使用。
前后两个婚姻的共有财产,要分开来看待,不能因为之后发生再婚而将第一任妻子的一方所涉及的财产排除在外面。
因此,涉及的遗产不仅仅是再婚之后的共有财产,还包括老人与第一任妻子的共同财产中的老人一半。
再婚后和第二任妻子的共同财产里属于老人的一半,也应该纳入遗产。
对这些财产, A和B可要分配遗产,具体能分多少?还要看继承时间、继承人的身份和相关财产怎么认定。
说白了,这件事不是比较两个婚姻谁更有份量,而是先确定遗嘱,再确定遗产范围,然后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处理。
遗嘱存在并且有效,依据遗嘱分配,遗嘱不存或者无效,才是法定继承的。
在没有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前,直接讨论谁可以分多少,往往会把问题说偏了。
这种婚姻家事的问题,材料和细节都会影响判断,具体情况还是建议咨询一个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理清财产来源,婚姻关系以及遗嘱情况后再进行咨询,可以减少理解方面的偏差,也可以尽可能避免造成不必要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