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中最突出的是,不仅有人逼迫女孩子为亡夫生下孩子,而且这些人往往将自己的感情立场包装成女性应该承担的责任。
他以男人的角度来看待自己的时候,会觉得自己很可怜,认为孩子要留下来,甚至对于女人选择了打胎感到愤怒,恨不得将女人骂得无以复加。
但是问题在于,换个角度去问他,要是让他娶个曾经为死去前夫生孩子过的女人,他会不会如此坚决。
许多时候,他并不一定会同意。
他或许跑得比任何人都快,但并非因为这位女子深藏大义,心怀善良,便毫无犹豫地嫁给她。
这就是矛盾最扎人的所在。
当要求他人承担责任的时候,他只看到亡夫与孩子的态度,在想象自己的未来婚姻时,又会马上将这个孩子当作负担,将女人过去当作需要不断衡量的标准。
口头上说的血缘,责任与成全,落在自己选择上,考虑的是婚姻轻松与否,家庭省事与否。自己能否接受
这是不是双重的标准?大家都知道了。
而且,别说给其他男人生孩子的那个女人了,就算是为自己生育过的妻子,也会有人嫌弃她的身材变了样子,嫌她不像以前那样,把她为了家庭所付出的成本当作理所应当的事情。
就连一起生育了孩子的夫妻也会被这样的对待,又为什么一个男人生了亡夫的女儿之后,将来自然会被别人理解接受。
更实际的问题在于,逼迫她生孩子的那个人,承受的往往是几句愤怒的话语,而真正面临怀孕,生育,抚养和将来婚姻的压力的是这个女人。
他能站在一旁说深刻的道理,也可以说拒绝生孩子是冷漠无情的,但是他不必为她承担身体的变化,也不用为她面对以后的一系列具体生活的困难。
因此,作为一个亡夫,希望他的孩子可以留下来,是理解的。
作为女人未来的丈夫,又想要她没有拖油瓶,并不是不可以理解的。
这两个立场原本就不可能一起存在,真正可笑的是,本来是男性在不同的位置上的矛盾,却被扯到了男女之间。
更直接一点说,亡夫的意愿不代表女方要做的决定,孩子的出现也不应该被视为压制一个女性对自己的身体与人生的抉择。
要是一个男人不愿意嫁给有过生育过的女人,就不要为了女人的打胎而感到心寒,也不要一方面嫌弃这个女人。另一面要求他人为亡夫做好他想做的家庭准备。
道德并不是在要求他人牺牲的时候才出现,也不能仅对女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