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妻子不能生育的时候,又经历了失去孩子这样的痛苦之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问,这一段婚姻还能不能继续下去。
但是我认为,真正应当先面对的并非是离婚或者再婚。而是妻子现在的处境,还有你们这几年一起走过的日子。
她刚刚遭遇失去孩子那巨大的痛苦,又面临着无法生育这样艰难的现实,在情感上很有可能是非常脆弱的,也更加依赖身边那最为亲密的人。
这时提出离婚对她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夫妻关系中,当对方处于低谷的时候选择离去,很难说仅仅是一个冷淡的个人选择,也很难逃脱相互扶持所带来的责任和义务。
有人说,婚姻中没有孩子的话,日子就没有意义了。
这句话从表面上看好像是在为未来进行规划,但是实际上却将婚姻压缩到了生育的功能之中,仿佛只要这一功能出现了问题,以往的感情,承诺以及陪伴都能够一笔勾销掉。
可是两个人的结婚,不就是为了生育这件事吗?
多年来积累的感情、一起经历的事情、日常生活中的彼此陪伴,本身就是婚姻当中的一部分。不能因为在生育的时候遇到了困难,而被简单地给归零掉。
从法律上来说,你当然可以提出离婚要求。

但在这样的特殊条件下法院也会考虑各种各样的因素,特别是保护处于弱势的一方权益。
法律的权利是同一个,关系中的责任是另一个。
能不能离婚,不代表现在离婚就是一个好的选择,也不意味着再婚生孩子就一定能够带来想要生活。
特别是妻子刚刚经历了失去孩子痛苦,她并不一定已经有能力面对婚姻的破裂,也不见得能够将离婚理解为一个普通生活的调整。
因此,重大的决定不要仓促地做出。
你们要坐下来好好沟通,谈谈你们对未来的生活,也谈谈这段婚姻还剩下些什么、愿意承担些。
如果两人暂时不能说清楚的话,也可以找专业的心理咨询老师帮忙,让很多混杂在悲伤,压力,恐惧之中的情绪,可以慢慢地被理顺。
这并不是说谁必须要留下来,也不是代替谁去保证婚姻是一定可以继续的。
离婚再婚生育孩子本身就是个争议伤害的路,不能仅仅把它当作解决问题快捷的方式。
或许通过沟通与努力你们将重新寻找到共同的生活意义与价值。
即使到最后还是要做出别的选择,也应当是在充分的理解彼此的处境后,而非在妻子最为脆弱,最需要支撑的时候,将她推向更为深的孤立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