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回到娘家,我和妈妈聊天,说起村子里的一户人家大女儿,和我的女儿一样大,但瘦得如豆芽菜一般。
妈妈说,那家媳妇一天只吃两顿饭,早上睡到十多点,早饭和午饭一起吃,晚上再吃一顿。
家里的三个孩子,每天都像没有吃饱一样,看到别人吃了什么,眼睛就一直看着,那场景听起来都很不舒服。
我问孩子爷爷奶奶为什么不管。
妈妈说,他们才不管,虽然住在院子里,但是分开锅吃东西,连电表也分开装两块。
我当时很惊讶,因为这个家里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按理说,老人不应该不照顾孙子孙女。
后来才明白,这个家的儿子是小时候买的,长大了给他娶的媳妇。
媳妇家只有一个妈妈,没有什么依靠,人也是老实人,平时很少说话。
老人老太太因而有些瞧不起她,觉得她没什么底气,也不用顾及她的感受了。
他们儿子也老实巴交,常年在外打工,家里婆媳矛盾越来越大。
一个女人一个人带三个孩子,本来就很困难了,可是老人却选择了视而不见的。
更加讽刺的是,他们并非没有养老的想法,而是因为他们有四个女儿,觉得以后不需要这个儿子与儿媳养老,所以干脆将这对母子推到一边。
于是,儿媳被嫌弃,孙子孙女也随的不受待见,连吃饭这件最基本的事情也成了他们不想伸手去管的。
这其中最令人心寒的是,不仅老人不帮忙,更是他们将买来的孩子视为养老安排,将儿媳视为可随意轻慢之人,将孙辈视为与自身无关之人。
既然当初为了养老才将孩子买回来,就不能一边拿人当工具,一边又嫌弃儿子儿媳没有出息的时候。
更不能因儿子分家、媳妇没有娘家支持,而将他们的生活过得好不好,视为自己无需管理的事情。
养老从来都不是买一个孩子,而是把责任一点点推给了他的妻子与孩子。
如果购买孩子本身是对一个人造成伤害的话,养大之后再如此对待他以及他的家人,那么这些人从头至尾都没有将他当作真正的人
因此我始终认为,拐卖儿童者应受惩罚,购买孩子者也不可置的不理。
你为养老买了人家的东西,后来又嫌儿子儿媳没有出息,对一个女人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的难处视而不见,连孙子孙女都不看好,这不是一句话“家务事”可以掩盖的。
归根结底,要让别人养老,至少要先把别人当成自己的人看待,不能一方面索取亲情,一方面省去最基本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