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不能用“父母是否会后悔”来解释的,因为后悔与爱,责任,利益相关联,与家中有几个孩子,父母多大,家中有多少钱有关系。
原来判断是,家里不只有孩子的人,先不要轻易想父母的后悔,父母不满55周岁,也不能简单地判断他们是否会后悔;家里的财产总值是100万元以上的,少一些有50万元的,甚至还有可以继续生活的空间,平时惯于推脱责任的父母更可能将结果推给他人。
若是被称作招娣的孩子,父母或许会觉得可惜,因为耀祖少了一些支援,但至少还算是有一点良心的。若父母无良心,他们或许会认为少了一个赔钱货,便更加宠爱耀祖
两个姐妹家庭也要看情况,父母不偏心会很痛苦,以后把爱更多的倾向于另一个女儿,但是离开的人已感受不到了,如果本来就不被偏爱的人,本来不多的爱也会随的消失,父母甚至责备她不懂事,把责任推到她身上。
家里只有一个孩子,如果父母仅仅是因为种种原因才把这个孩子生下来的话,他们也许会后悔,但也可能更加后悔自己“亏本了”,外界也许会以“白眼狼”来评价孩子,相反,父母能够爱孩子,能够理解孩子,孩子往往不会到这一步,逼近绝境的原因往往更多地来自于外界。
父母如果还年轻,不管选择试管或仍然可以生育,从感情上会后悔,从利益上却依然可以获取客观利益;如果后来生的孩子也走了,他们在感情与利益两方面都会受到更大的伤害。
如果父母无法再生但是有钱的话,他们不一定会因为孩子走了就想陪他们结束生命,这些钱还可以让他们过上比较好的养老生活;如果他们惯于推卸责任,后悔也许只是一瞬间,然后就会认为“都是别人错”,与自己无关。
因此,真正让父母深深后悔的是,不是一个财产的数字,也不是单纯的独生子女的身份。这些条件加在一起:孩子是家中唯一的孩子,父母长期恶劣并且对孩子有过足够的法律责任,孩子无法独立地获取食物与生活的能力,兄弟姐妹对于孩子不好,父母偏心到要用一个孩子命换取另一孩子的命,并且父母再也不能生育。
但这并不代表离开自己,就可以让父母受到应有惩罚,也不能将自杀当作验证爱和责任的方式。有这种想法的人,先将自己交由现实中可信赖的人陪同,暂时脱离危险的境地,尽快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去求助。父母是不是后悔了,不应该是一个人活下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