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总是某个地方著名玻璃制造商,为了事业30多岁就结婚了,婚后和太太生了个儿子王哲。
早些年的一个冬天,王总太太由于流感导致肺部严重的感染,被送到重症监护室。
王总出差时得知消息后即折返,因疲劳驾驶而死于车祸。
临终前,他给几个急救人留下遗言,让亲弟王建成帮他经营企业,待王哲大学结束后再由王哲管理。
医院里,王总太太也被救治无效去世了。
父母突然去世之后,依照王总的遗嘱,王建成成为了王哲的监护者,并代理企业。
一晃多年,王哲在国外读完了大学回到了国内,提出接手父亲的公司,王建成告诉他,公司卖了。
原来,王建成管理欠佳,公司经营不佳,几年前几乎无法维持。
他卖掉了公司,把卖掉公司的钱用来炒股做投资,本来想替侄儿多积攒一些,没想到市场变化太大,最后没有了。
叔侄二人吵架后上法庭。
法院确认王建成所言属实,但也认为他的确损害了王哲合法权益,判决他赔偿损失。
问题是,王建成无法执行的财产,王哲虽胜诉,但经济损失不能弥补。
这种事情最令人难过的是,并非亲人一开始便有意作恶,而是一个匆忙的决定,将孩子的未来与全部资产全部压在了一人身上。
父母当然想陪孩子长大,成家立业,但是意外不会先征求意见的。
可以做的是,在意外发生之前,安排好孩子的生活与财产。
王总安排的第一个风险是口头遗嘱自身。
口头遗嘱有可能涉及到效力认定,继承权公证这类问题,并非说出口就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说清楚。
即便遗嘱最后生效,让弟弟管理公司、养育孩子,等孩子长大后再由王哲管理,这样的安排仍将风险集中到被委托人上。
风险有两种。
一种是委托人的人品不好,趁孩子还小,资产又在自己手中,故意侵占本应属于他的财产。
另一种是委托人没有能力,虽然没有侵占资产的想法,但是不能保证财产的保值,甚至缩水。
管理公司与大额资产,需要较强综合能力,王建成问题是本心不一定恶,但是由于经营与投资能力不够,使王哲最后无法继承应得财产。
钱没守住,官司打了起来,亲情也破裂了。
因此,家里有未成年孩子的高净值人员,不能只想找一个可靠的亲人,还要看这个人是否能长久管理资产,以及如何避免资产一次性掌控。
保险金的信托提供了另外一种安排方式。
父母可以购买终身寿险,由自身作为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指定身故的受益者为信托公司,并与信托合同约定,将子女作为信托受益者。
保险金按期、分批,按约定条件和期限支付,新的监护人无法一次性侵占孩子的资产,传承的财产更有可能大部分给孩子。
信托协议可以设定具体条件,如孩子上大学给予特别奖励,违反法律则取消收益金资格,形成正面激励与反面约束。
具体方案需要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向正规机构了解合同的责任和执行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