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独生子女的家庭被认为是高风险的,核心不仅仅是父母年老没人照料,更是精神支柱以及家庭责任集中到一个孩子上。
按照计生法的第23条,对符合当时的政策、在年轻的时候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独生子女出现意外伤残死亡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扶助。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将建立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救助、精神安慰等帮扶保证制度。
但是制度的保障可以减轻一些现实方面的压力,但是却很难填充失去孩子之后的精神缺口,父母半辈子已经过去了,身前隐隐约约可以看到衰老的迹象,身后忽然就空无一人了。
许多人口学者进行预测,在未来或许会有1000万的失独家庭以及2000万的老人,这并非是一个轻而易举的数字。而是长期累积起来的社会方面的问题。
已有的研究所提供的数据并非完全相同,但是方向相同:独生子女55岁之前不正常死亡比例至少为9%到9.65%,其中大约一半出现在父母失去生育能力后,即约5%父母无所依靠,另外约4%家庭失独之后仍有可能补生两孩。
另有研究表明,5.4%人在25岁之前死亡,而12.1%人则在55岁之后死亡。另有数据显示,18岁前3.91%,30岁前5.1%,55岁以前至少有10%。
据人口预测,每年新出独生子女的死亡数量大约为9.5万。未来累计出现死亡的独生儿女数量有可能达1184万。另有研究估计,大约1009万人将在25岁之前死亡。
因此,10%以上的失独率不能被看作是无关紧要小概率,根据这个口径每100户独生子女的家庭,将来可能会有10个失独。

我看到过几个这种家庭,有些孩子因为学校冲突意外死亡,父母之后又生下了孩子;有的孩在宿舍的睡梦中死去,父母做完后事就不知去向;有些孩子生病去世了,母亲长时间请假,婚姻破裂了,回来之后沉默不语;还有两家,孩子一人因病,一人意外死亡,多年后仍不能恢复。
从父母的角度来看,年轻的时候失独,可能还有补生,领养这类选择,但是高龄失独的人身体条件一般不太适合生孩子,具体的情况还是要到正规的医院去面诊评估的,不能把一些成功的经历当作普遍的办法。
独生家庭从子女的角度来看,是一种倒三角的结构。养老,医疗,住房,子女教育这些压力都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
有统计显示,60岁以下失能老人超过4200万,占到老年人口的16.6%左右,也就是说每6个老人当中就有1个生活不能自理。人口方面的研究还预计,失能的老人规模很有可能超过65万,他们去世之前平均要度过7.44年的失能时期。
这也就意味着,独生子女不仅需要照料孩子,还得面对父母的生病、失去能力以及养老问题,既无兄弟姐妹之间商量,也不存在退路,就算朋友再亲密,也很难全然感同身受到。
有人将这种处境总结为:不敢贫穷、不敢生病、不能远嫁、甚至于不敢死亡、因为父母仅有我。
二孩所具有的意义,并非是让谁去完成这个任务,也并不是让所有的人都按照一个标准去生活,反而是要让家庭多出一个一起成长、相互照顾的成员,减少所有责任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的风险。
要是条件允许的话,二孩是比较稳妥的一个家庭选择。三孩是锦上添花的,但是生育还是要结合自己的身体、家庭经济以及照护能力来进行的,不能够用口号来替代现实的判断。
对于独生子女来说,好好地活着,重视自己的身心健康,时时刻刻都注意到安全,这确实是对于父母的最基本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