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的扶养协议,这样的情况下,处理继承的基本途径并不复杂,就是按法定继承来办理。
依据根据《民法典》依照第一千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的协议,应当依法继承。
法定继承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这几个身份并不是由谁在家中说话更有份量决定的,而是依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判断的。
真正容易犯错误的是,大家常常将登记于父亲名下的所有财产,等同于父亲遗留下来的遗产。
这一步不可以这么简单的处理。
如果母亲在世,首先要分清楚,登记于父亲名下财产中哪些是父亲与母亲共有的财产,哪些才是父亲个人财产。
属于共有财产的部分,不可以全部用于作为父亲遗产分配,因为其中存在着母亲自身的那部分。
因此,处理顺序应该是先从共同的财产里面分出母亲的一部分,剩下的部分才是父亲遗产。

这里的重点,并非是财产登记于谁的名字之下,而是先将共同财产与父亲的个人财产区分开来,然后确定真正的进入继承的数额。
确定遗产的范围后,才开始进行法定继承分配。
依照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共同承担继承责任,遗产按第一顺序平分。
也就是说,母亲在世的时候,她可能会同时拥有两种身份,一种是共同财产里本来属于她的一部分,另一种则是作为配偶去参与继承所获得的遗产。
这两部分不可混在一起计算,否则容易将母亲原本拥有的财产,也误计为父亲遗留下来的遗产。
如果妈妈先死于父亲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
在这种情形下,父亲留下来的个人全部财产是遗产,再按法定继承顺序平均分配一下。
因此,问题的关键不是一句话“父亲名下多少财产”可以回答,而是要先看是否存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的协议,再看是否在世,然后分清哪些是共同的财产,哪些是父亲个人的财产。
顺序一颠倒,后面的分配可能会从一开始算错。
这种事情最忌讳以家庭习惯来直接决定,具体财产如何认定、遗产的范围如何确定,还是需要结合实际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