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话判断标准简单到近乎粗暴:一件事情中,谁是最大受害者,谁是错误的。
按这个标准,孩子跳楼事件,最大的受害人是孩子自己。
而且,他不仅是受害者,也是这件事的最大执行者。
因此,结论也被说的很满,这件事情百分的百是他的错。
这里面既不接受抑郁这样的解释,也不接受无能为力、迫不得已这类说法。
这套逻辑中,这些不是原因,而是借口。
事情发生了,结果落在了孩子的身上,那么承担责任的人也只有孩子自己了。
谁承担了最大的结果,谁就不能将责任推给他人,这是这段话最重要的判断。
这个判断的确很利落,甚至让人有一种“终于说清楚了责任”的感觉。
由于它不绕弯,不谈复杂背景,也不区分抑郁,委屈,误解,羞辱与逼迫。
它只是抓住了一个结果:孩子是最大受害者,所以孩子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
但问题也是在这里,受害者与责任承担者,被画成了一个人。
一千道一万,孩子跳楼,最大受害者是孩子本身,他也是最大执行者,因此这件事情百分的百是他的错。
按照这样的说法,他需要反省自身的错误。
连死也不怕,还怕什么,怕委屈,怕被误解,怕羞辱,怕逼迫。
既然最坏的结果不一定会死,那就干脆做吧,不用再被这些拖累了。
这句话的力量,来自于它压扁了所有的犹豫。
委屈被压为软弱、误解被压为借口、羞辱被压为不值得在意、逼迫也被压为自己不坚决。
最后只有一条线:人是自己做出来的,结果也是自己负担的,所以错误只能归咎于自己。
听起来似乎在强调执行人的责任,实际上也将受害者所承担的一切都抹除了。
但就这个判断本身来看,它并没有出现一个例外。
无论一个人发生了什么事情,也无论他是否无能为力,结论都无法改变。
最大受害者要反思,最大执行者要负责,甚至要为整个事情负责百分的百的责任。
这不是安慰,也不是解释,而是一种非常单一的责任方式。
因此,真正要看清楚的是,不是这句话是否够狠,而是它究竟选择了什么样的评判标准?
它选择的并非是谁遇到了什么,也并非是一个人为何走到这一步,而是谁承担了最大的结局。
走这条因果链,答案自然只有一个:孩子是最大受害者,也是最大执行者,所以错误是孩子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