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你最害怕的,并非是孩子可能有缺陷这件事情本身,而是自己在做出选择之后,是否会留下心理的阴影。
如果将你说出的五个原因一个个拆开来看,其中四个其实都是在为自己着想。
你担心的是自己的感觉,自己以后能否承受,自己会否后悔,自己是否会因这个决定而始终不安。
这些担心不难理解,无论是谁都会在这样的抉择前犹豫。
但问题是,既然主要的顾虑都在自己身上,就不要将这个决定装成为为孩子着想。
生下一个可能有缺陷的孩子,然后说是为了保护小生命,听起来好像是在为孩子考虑,其实并不一定如此。
孩子可能承受的,是他本来不需要的痛苦。
你可以说舍不得,也可以说怕心理阴影,更可以承认你不想面对这个决定。
但这与“生下来为了他好”并不是同一回事。
一个没有人格的小孩子,还不能表达他的愿望,也没有机会决定他是否要接受以后的事情。
在他没有人格前,让他消失,至少不是将他推到一个有可能受罪的地方。

这句话听上去很冷,甚至让人不舒服,但是冷酷的表达并不代表提出的问题没有。
真正要面对的,并不是如何将自己的犹豫表达得更加体面,而是你究竟在为谁做出决定。
你可以害怕,可以难过,也可以承认你不想承担心理方面的后果。
但是不要一方面承认四个原因是为了自己,另一方面又把它们都说成是在为那个孩子着想。
这样做,反而将大人的恐惧与不舍,转化为孩子要出生、要承担的理由。
如果孩子以后真的要受苦,那么“为他好”这句话就不值得追问了。
他本来不需要承担这些。
与其让他到了这个世界上之后承受不了可能的痛苦,不如在他没有人格前消失。
这不是在蔑视生命,也不是将一个孩子当作可以随意处理的东西,而是在问:当选择只能够由别人替他做出的时候,到底哪一种说法是真正为他着想的。
因此,不要将自己心理阴影改写为孩子需要。
你可以不愿意打掉,可以承认你舍不得,也可以说你害怕后悔,但是不要将这个决定当作是拯救一个可能有缺点的孩子。
如果五条原因中有四条是为了自己的话,就认真承认这是你的选择。
至少这样,比以“为小生命着想”为自己辩护要诚恳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