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并没有错误,失去了孩子本身就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不可以因为她年龄大了,反而指责她想要一个儿子。
她六十七岁了,还是愿意去试管婴儿。这份勇气是值得尊重的。
一个人在这个年龄还在努力地去争取,或许说明她真的是想要孩子的,而并非是一时的兴起,也并非旁人随口说一句话就可以劝回去的想法。
人的情感上,她心里一直有个位置。
失去了孩子,痛苦不一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自但是然地消失。很多时候人只是懂得了将它藏匿起来,生活还在继续,心中的缺口依然存在。
因此她想要重新拥有个孩子,或许是因为始终放不下,或者是太孤独,又或者只是想要让后半生再有一点点陪伴与欢乐。
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不能简简单单地说她在折腾,也不能把她选择当作笑话。
理解她的情绪,与认可这个决定的风险是两码事。
6十七岁的年龄,试管婴儿就需要更慎重,后面照顾孩子同样不是有爱就可以解决的事情。
小孩出生后需要长期的照顾,需要精神,也需要一个稳定的身心状态。
她当然是很爱孩子的,可爱不能自动转化为体力,希望也不能抹掉年龄带来限制。
有人说,只要有足够的经济条件,养育孩子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这句话不能说是完全没道理的。经济确实可以解决一些现实方面的压力,也可以让生活的安排多一点选择。
但是养育可不仅仅是花钱,还有照顾宝宝日常的消耗,陪孩子长大的时间,身体能否长期承担这些,都不能够仅仅用经济方面的条件来代替。
归根结底,钱能够缓解许多困难,但不一定能够替一个人去承担全部抚养的责任。
因此,对她更好的态度,并非嘲讽,也并非鼓掌。
她有权利去追求孩子,也有权力去表达孤独与思念,别人是没有资格去否定她年纪大了,就否定了她作为母亲的那份感情的。
尊重她并不意味着忽略高龄所带来的危险,也并不代表把一个不确定的选择当作轻松的路径。
如果她还是坚持的话,具体是否可以做,身体的条件是如何评估的,后续的抚养如何进行安排,都需要与正规医院专业人员进行当面的沟通。
至于其它替代方法,不能说是简单有效的办法,也不能因为“高龄的风险大”而随意给出一个路径。
毕竟这并非旁观者的一句建议可以决定的事,而是女人对于孩子,对于自己的余生都要做出的选择。
我更倾向于将这件事看作两层。
一方面是理解她的失去孩子以及长期孤独,另一层则是对于六十七岁去尝试生育的事情保持清醒的认识。
前面一层不能忽略,后面也不能冲淡感情。
她不是错的,但是这个选择的确需要比一般情况更多地慎重、评价和现实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