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一个同事,老婆突然去世的时候,孩子才一岁,大约过了两年,他准备再找个伴侣,我当时听完了,确实有些无语。
后来我将这个问题问我的老公,他说他不会再婚了。
但我内心其实并不相信,甚至觉得如果我先走,他很有可能过几年还会再婚。
我老公四川人,我觉得他们对于生死这件事情看得比较开,日子嘛,还是得继续过下去的。
这并不意味着这个人薄情,也并不代表他不可靠。
很多时候,留下来的人需要照顾孩子,需要处理生活中的琐碎,还需要独自面对漫长的生活。
可以重新开始的并不一定是忘记过去,也不一定对离开的人没有在意。
有时,可以放下,反而是对于活着的人最好的结果。
我总是喜欢想一些不好的事情,算是提前为自己做好准备吧。
如果有一天真的是我先走了,我希望他别太早找新人,晚些年再考虑这个问题。
我希望他找个对孩子好些的人,如果孩子还记得自己妈妈的话就更好。
但话说回来,我既然不在了,也不知道他后来如何选择,这些要求听起来认真,其实也有些自慰。
我老公反过来问我,如果他先走了,我该怎么办?
我说,那我就去找妈妈,也就是孩子奶奶帮我带孩子吧。
要是他们愿意帮我,我就给他们退休。
如果他们不愿意带,想回老家,我就每年寄些钱回去。
我再另找人照顾孩子,然后为他守寡。
他听完了居然同意我的方案,想到这儿我自己也觉得有点搞笑。
但是玩笑归玩笑,这是一个很痛苦的思想变化过程。
以往我会本能地认为,伴侣离世后马上或过些年再婚,似乎就不够深情了。
后来才知道,感情和生活并不是一回事,怀念一个人,并不意味着要让自己一直停留在失去他的一天。
特别是有孩子后,很多选择不仅仅是两人的情绪,还涉及孩子如何长大、家里如何维持、以后的日子由谁照料。
人可以长期记住一个人,也可以重新与另外一个人生活,两者并不矛盾。
再婚并非为旧感情盖章而废,也并非证明新的人胜过离开的人。
它只是表明,留下来的人还在生活,还要吃饭,工作,带孩子,也要面对一个人承受不了的部分。
说白了,我那个同事之所以让我感到无语,是因为我仅仅看到了“重新找到人”这件事情,而没有看到他和孩子将来要过的生活。
等我将这些现实一点点想清楚了,三观确实被重新整理过一遍。
我依然会难过,并不一定真的能做到如此洒脱,但是不得不承认,现实就是如此。
活着的人并不能因失去伴侣而被要求将余生也交出去。
真正长情,也许并不是永远不开始,而是记得曾爱过,同时照顾好眼前的人与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