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什么是真正的害人,很多人的第一反应,通常是打他一顿,或偷走他的很多钱。
但这些看似很严重的伤害并不一定是最难以挽回的。
挨打留下疼痛,钱被偷了会损失,但是这两种害法都有弥补的可能性。
疼痛可以缓缓地过去,损失也可以一点点地补回来,至少事情并没有将一个人的所有可能性全部拿走。
真正的害人,并非让对方当场受苦,而是将对方本来可以拥有的机会悄然夺走。
机会一旦失去,人所遭受的不仅仅是眼前的亏欠,而是以后的道路也随之变窄。
更加麻烦的是,机会这个东西,往往不是在你意识到它的时候才真正消失的。
很多时候,是等你回过头来看,才发现应该来的没来,应该做的没做,能赶上的赶不上。
人也许还在那里,事情却已走远了。
因此,耽误一个人,与直接伤害一人,表面上不一样,后果可能更大。
打他一顿,至少伤害直接发生,偷了他好多钱,至少损失也可以看到。
但是把他的机会放过去,把他的时间消耗掉,然后让他在原地不断等待,这样的伤害容易被掩盖。
别人可能只看到他没有行动,却看不到他曾被怎样耽误过。
这就是这样的害法令人难受的所在,它不一定有明显的痕迹,但可能会让人错失本来可以改变处境的时机。
当一切机会都没有了之后,事情就不再仅仅是晚了一步,而是没有了可以重新进行选择的空间。
到那个时候,再说一声对不起,再解释一下当初为何拖延,往往也很难将失去的机会还回来。
人最为无力的时候,并非是受伤最为疼痛的时刻,也或许是终于知道自己已经无法进行补救的时候
但是事情到这儿还没结束。
如果夺走了机会的人,以后还愿意承担责任,至少表明这件事情没有被完全遗忘。
最狠的是,机会被拿走后,那个耽误的人又放手不管。
”他不再解释,也不再补救,更不管对方以后怎么走。
于是,被耽搁的人不但失去了本来的机会,还要独自面临机会消失后留下的空白。
这如同将人推向一条道的尽头,却不告诉他道路已经结束。
当他终于确定自己没有路可走时,旁边的人已转身离去。
真正令人绝望的是,并非单独的失去,而是失去后发现,没有人再为此负责。
因此,害人程度不能仅看当时造成多少疼痛,或者拿走多少钱。
更重要的是,这件事情是否给了一个人机会,是否耽误了他再也赶不上,是否在所有的机会都丧失之后,把他一个人丢在那里。
前面伤害也许可以弥补,后面机会也不一定回来。
将人推向绝望不一定要多大的举动,有时候只是抢走了机会,拖到无法再拖,然后放手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