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了孩子,并不代表故事可以回到团圆的结果。
不说多年寻找与分离,单从现实来看,若被拐走的女孩是女孩,她将被卖到何处,这个问题已经让人无法细想。
同一个被人发现拐走了两个孩子,却只是说自己是要帮亲戚找一个男孩,这样的解释怎么说都是勉强的。
他说无利益交换,但这话谁会相信。
我怎么会没有发现,我们村子里有哪一个家庭的亲戚,为了别人没有孩子而投孩子给他人呢?
所以,为什么这个理由会被相信,我真的想不明白。
从已查到的情形来看,这个人或许并不是首次做这样的事情,也或许不是独自一人。
既然发现了两个孩子,并且这两个儿子都有证据证明被拐卖了,就不能仅仅停留在承认两人、处理一人的层面上。
还是要认真审查一下,看是否有其他拐卖孩子的。
发现几个承认几个,没发现的不说,这种处理方式怎么会让人感觉公平。
只能说幸运的是,这次发现了男孩,并且男孩被收养。
如果拐走的女孩是女孩,那么事情很有可能是赤裸裸悲剧。
女孩通常更难找到,这并不是一句简单的“帮忙寻找男孩”可以掩盖的。
找到了孩子后,孩子经历了什么事情,多年的分开造成的什么,也不会因一句苦衷而消失。
对家人而言,团聚并非按下开关即可恢复原样,许多缺失的时光,无人能为他们补回。
更令人担忧的是,轻判本身也可能是一种错误的信号。
人贩子将来会认为,只要编写一个迫于无奈的故事,把自己当作是在帮助亲戚,声称无利益交换,就有可能被轻判。
那他们是否会因此更加敢做,甚至更加相信在被发现之后,只承认已查实的几个,这才是不可回避的。
人有苦衷,家庭也有困难,但苦衷无法代替事实,也无法成为拐卖儿童的障碍。
一个人发现拐走了两个孩子,重点不应该是他为自己找的理由,而是孩子是从哪里带走的,还有没有其他的受害者,背后有更多的人。
如果这种事情都可以通过编故事得到较轻的处理,放纵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更多的孩子与家庭承担起风险。
找到了孩子当然可以庆幸,但是真正公平,并不是将找到当作结案,而是将该查的查明,承担起应当承担责任。